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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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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美湖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1、因公司2025年2月同一控制下合并范围变化调整,公司相应对2024年1-9月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进行了追溯调整。

2、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及年初至报告期末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转股后股数重新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发新产品项目包括:混合动力机油泵项目(东风日产、上汽大通、吉利、奔驰、奇瑞、长安、赛力斯、东安、广汽、一汽、蜂巢动力、理想等);变速箱油泵项目(日本丰田、日本爱信、弗迪动力、智新科技、东安三菱、小鹏汇天、吉利轩孚、盘毂动力等);电子油泵项目(弗迪动力、日本爱信、东风日产、智新科技、江苏御传、重庆蓝黛、安徽全柴、柳州赛克、赛力斯、东安等);电子水泵项目(康明斯、佩卡、松芝、株洲嘉成等);具身智能核心零部件项目(腾讯、杭州头部机器人厂商Y公司、银河通用、蚂蚁等十余家头部机器人客户)。

2、公司于2025年9月联合国际化团队、产业方共同投资设立湖南美湖诺维新材料有限公司,专注高性能聚醚醚酮(PEEK)材料研发与精密零部件制造,深耕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航空航天及医疗器械等高价值应用领域,为客户提供从材料设计到零部件制造的一体化轻量化解决方案。公司依托国际化团队的技术积累,已开展改性挤出、注塑成型及轻量化结构件等方向的研发工作,聚焦“高强度、高刚度、低密度”三大性能突破,推动高分子材料在具身智能及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应用替代。该项目为公司“具身智能产业轻量化材料业务模块”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完善公司在新材料产业链的布局,增强智能制造领域的材料创新与自主配套能力。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 许仲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颜美露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2,705,675.83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3,826,327.02元。

公司负责人: 许仲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颜美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 许仲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颜美露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美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关于鼓励上市公司中期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政策精神,基于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公司拟定实施利润分配,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母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61,387,125.57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71,814,814.93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7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339,149,67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548,538.09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美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7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北路69号公司1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7日

至2025年1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附件,公司也将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披露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请投资者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若法人股东委托其他法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由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当提交代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以及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异地股东可于2025年11月26日(星期三)前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北路69号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北路69号 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谭雄毅

邮政编码:421400

电 话:0734-5239008

电子邮箱:hnjyb@hnjyb.com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美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总经理离任、补选董事及聘任

高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许腾先生确认与公司无任何意见分歧,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许腾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许腾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及许腾先生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持有的股份进行管理。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许腾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因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许腾先生辞任,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夏国喜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夏国喜先生任职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许腾先生辞任,为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运作,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秦谯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魏彪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秦谯先生、魏彪先生任职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

1、董事候选人简历

夏国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大专学历。2000年加入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班长、车间主管、制造部经理、制造部总监等职务,2017年10月至2025年9月曾任公司监事(2023年10月至2025年9月兼监事会主席)。2021年12月至今任湖南美湖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原衡山齿轮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25年9月兼任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机器人零部件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夏国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

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秦谯先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博士学历。先后在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美国怀特液压工作,2008年加入美国莱特技术集团,担任集团亚洲区总裁、苏州莱特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10月,公司收购苏州莱特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后,担任苏州莱特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苏州唯铱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5年1月起兼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秦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

魏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13年5月加入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技术中心产品设计工程师,技术中心商用车油泵组组长,工艺工程部经理,现为工艺工程部总监。

截至目前,魏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美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0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微信通知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均出席;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仲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夏国喜先生任职符合相关要求。同意补选夏国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董事兼总经理离任、补选董事及聘任高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秦谯先生、魏彪先生任职符合相关要求。同意聘任秦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魏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董事兼总经理离任、补选董事及聘任高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3)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