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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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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群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珍珍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李群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珍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群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珍珍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2025-063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长离任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李群立先生的辞职报告,李群立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李群立先生将就职于公司控股股东,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李群立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鉴于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为保证董事会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李群立先生在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前将继续履行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三、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万永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万永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万永兴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万永兴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

万永兴先生简历:

万永兴,男,1971年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1993年7月至2000年6月任职于郑州铁路局,现任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永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1-9月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49,308,113.8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包含2025年半年度已计提的减值准备。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应收票据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公司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3、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融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4、其他应收款

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5、存货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1-9月公司计提各类减值损失共计49,308,113.80元人民币,减少2025年1-9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9,308,113.80元人民币。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相关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2025-062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会议由李群立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富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瑞茂通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经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全体董事拟选举李富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万永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万永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万永兴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关于公司董事长离任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拟于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1层瑞茂通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上述需要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

万永兴先生简历:

万永兴,男,1971年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1993年7月至2000年6月任职于郑州铁路局,现任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永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2025-065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和标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瑞茂通”)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和标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被冻结和标记的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和标记的基本情况

注:该笔司法标记所涉及的案件债权金额及执行费用为939,395,600元。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和标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冻结和标记情况如下: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2025-066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1层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3日

至2025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请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于2025年1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1层瑞茂通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或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传真至010-59715880。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与会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胡先生

3、电话:010-56735855

4、传真:010-59715880

5、邮箱:ir@ccsoln.com

6、邮编:100052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