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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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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计通过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419,344股,占公司总股本股的比例为3.08%。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蔡昌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永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姗娜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蔡昌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永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姗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蔡昌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永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姗娜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8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下午15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昌蔚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意愿、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慎重考虑,公司同意提前终止实施第二期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蔡昌蔚先生、李星先生、杭春华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前终止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15Z0393号):公司层面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74亿元。公司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25.9亿元、换电业务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9.1亿元,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

综上,合计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846万股(调整后)。作废后,2022年激励计划将实施完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需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9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下午15:30以现场表决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10月2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光跃主持,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全体监事承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关于提前终止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前终止实施第二期及第三期持股计划的相关程序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监事汪光跃、李向东回避表决。

因两位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前终止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李向东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 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1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2年10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学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72)

5、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11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76)。

6、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8、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15Z0393号):公司层面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74亿元。公司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25.9亿元、换电业务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9.1亿元,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

综上,合计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846万股(调整后)。作废后,2022年激励计划将实施完毕。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核心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2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瀚川智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3日

至2025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5年11月12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下午17: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5126

电话:0512-62819001-60163

传真号:0512-65951931

邮箱:IRM@htsm.com

联系人:鄢志成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下转30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