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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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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及权益类变动幅度较大情况

单位:元

2、利润表变动幅度较大情况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变动幅度较大情况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为进一步发挥各自在产业领域的专业与资源优势,不断拓展合作领域,优化双方在锂电材料产业产能布局,公司与川发龙蟒经友好协商,共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开展股权与资本合作,并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新建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与前驱体项目。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披露的《关于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二、子公司与宁德时代签订《预付款协议》

为进一步深化公司与宁德时代的战略及业务合作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于2025年9月与宁德时代签订《预付款协议》,约定宁德时代向江西升华支付共计人民币15亿元的预付款,用于锁定江西升华向宁德时代承诺磷酸铁锂供应量,并支持江西升华布局更有竞争力的原材料建设。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宁德时代签订〈预付款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三、子公司增资扩股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与宁德时代的战略合作关系,加快推进江西升华在优质磷酸铁锂产品研发与生产、国际化拓展、供应链升级及储能市场发展等方面进程,进一步通过双方战略投资提升江西升华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与宁德时代拟共同对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增资扩股,公司拟增资人民币1,000,000,000元,认购江西升华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13,008,130元,宁德时代拟增资人民币2,563,380,110元,认购江西升华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84,048,87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宁德时代持有江西升华的股权比例为51.0000%,公司持有江西升华的股权比例为47.4096%。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志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岳小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岳小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志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岳小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岳小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71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

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背景介绍

为进一步发挥各自在产业领域的专业与资源优势,不断拓展合作领域,优化双方在锂电材料产业产能布局,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龙蟒”)经友好协商,共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开展股权与资本合作,并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新建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与前驱体项目。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披露的《关于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二)本次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暨新建年产35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的议案》、《关于与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拟与德阳一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江西升华拟在德阳一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内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新建年产17.5 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新型磷酸铁锂生产线,二期项目新建年产17.5 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新型磷酸铁锂生产线,预计总投资金额400,000万元;基于上述投资合作,为进一步落实公司与川发龙蟒的产业项目合作,在锂电材料产业产能优化布局及产业投资方面深化合作,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拟与川发龙蟒全资子公司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川发龙蟒”)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江西升华拟与德阳川发龙蟒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并以目标公司为主体新建一期年产17.5万吨磷酸铁锂项目。目标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66,000万元,其中江西升华持有目标公司51%的股权,德阳川发龙蟒持有目标公司49%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与本次投资事项相关的投资协议及文件。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83MA7EKYRX6C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四川省绵竹市德阳一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

5、法定代表人:邓伯松

6、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肥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德阳川发龙蟒不存在关联关系。

10、股权结构:川发龙蟒持有德阳川发龙蟒100%的股权,德阳川发龙蟒系川发龙蟒的全资子公司。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的及原则

依托甲方的市场需求基础及乙方的资源和技术优势,双方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即:目标公司),并以目标公司为主体新建年产17.5万吨磷酸铁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实现终端产品的性能与成本最优化。

(二)目标公司的设立

1、双方依法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经双方确认后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即“目标公司”)。目标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绵竹市德阳一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目标公司经营范围为磷酸铁锂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等;目标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以上基本信息均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2、目标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认缴)为人民币66,000万元,其中甲方持有目标公司51%股权,乙方持有目标公司49%的股权,具体如下:

(三)目标公司治理

1、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股东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有权提名3名董事,乙方有权提名2名董事,由股东会在委派人选中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从甲方提名的董事人选中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长同时担任目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公司不设监事(会),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在乙方委派董事中提名(其中1名为召集人/主任),1名在甲方委派董事中提名。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任期结束后委派原则不变。

4、管理层及其他人员:目标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甲方委派;设副总经理1名,由乙方委派;设财务负责人1名,由乙方委派。目标公司的项目建设、技术研发、生产管理以及其他人员由目标公司根据岗位设置和业务开展情况自主招聘,甲乙双方可以推荐。

(四)目标公司运营

1、目标公司内部日常经营管理由总经理全面执行,目标公司具体经营架构设置、人力资源管理、薪酬福利等制度,由目标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并执行。

2、目标公司生产产品按市场化原则对外销售。

3、目标公司规划磷酸铁锂产能17.5万吨/年,采用草酸亚铁工艺,甲乙双方积极支持、配合目标公司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再行协商后续项目推进事宜。

4、江西升华应确保目标公司开工率不低于江西升华(及其关联方)除目标公司外全部磷酸铁锂产线同年平均开工率。

(五)利润分配

双方一致确认,目标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双方按股比进行分配。

(六)知识产权约定

目标公司独立开发的技术、工艺及装备等知识产权归目标公司所有。

(七)规费及税费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规费以及各项税费,由有关义务方或者责任方按中国税法规定各自承担。

(八)保证与责任

1、甲方对目标公司生产草酸亚铁工艺的磷酸铁锂产品提供全程技术指导。

2、甲乙双方凭借自身资源积极支持目标公司生产经营。

(九)特别约定

目标公司项目拟选址绵竹市德阳一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甲乙双方应积极支持目标公司获取项目用地,以及当地政府补贴或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

(十)违约责任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任一义务,或履行本协议项下任一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或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一义务,或违反任一承诺或陈述保证事项,均属于违约行为,应向其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的执行。由于一方违约的,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经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随着磷酸铁锂市场回暖及高端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需求规模扩大,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凭借技术工艺优势、产品性能优势,产品市场认可不断提高,市场需求持续放量,客户预期和产能订单需求亦随之上升。

本次双方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开展磷酸铁锂项目合作合作,旨在依托江西升华的市场需求基础、技术优势以及川发龙蟒的资源优势,实现终端产品的性能与成本最优化。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为满足公司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产能扩建、业务拓展和规模效应等需求,有利于进一步扩大产能规模,优化产能布局及产业结构,增强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的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可能存在因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而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双方将通过建立和完善公司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达到双方合作共赢的目的。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来随着双方业务合作的进一步加深,预计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72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4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9:30-11:30时和14:00-17:00时。

2、登记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非股东本人参会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请在2025年11月4日17:00前送达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邮编:621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华崴

联系电话:0816-6800673

联系传真:0816-6800655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号:6210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432

2、投票简称:富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73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富临精工”)、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拟共同对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增资扩股,富临精工拟增资人民币1,000,000,000元,认购江西升华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13,008,130元,宁德时代拟增资人民币2,563,380,110元,认购江西升华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84,048,87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宁德时代持有江西升华的股权比例为51.0000%,富临精工持有江西升华的股权比例为47.4096%。

2、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及证券监管机构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支付等方式,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3、根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筹划事项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与宁德时代的战略合作关系,加快推进江西升华在优质磷酸铁锂产品研发与生产、国际化拓展、供应链升级及储能市场发展等方面进程,进一步通过双方战略投资提升江西升华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与宁德时代拟共同对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增资扩股,公司拟增资人民币1,000,000,000元,认购江西升华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13,008,130元,宁德时代拟增资人民币2,563,380,110元,认购江西升华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84,048,87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宁德时代持有江西升华的股权比例为51.0000%,公司持有江西升华的股权比例为47.4096%。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就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同各相关方持续沟通协商,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整体工作进程。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

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尚需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及证券监管机构的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有关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交易条件发生变化,进而导致交易终止的情况。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67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话等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2025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志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暨新建年产35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核心客户对高端产品供应的预期和产能订单需求,进一步夯实和提升公司在磷酸铁锂正极行业的地位,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拟与德阳一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江西升华拟在德阳一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内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 17.5 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新型磷酸铁锂生产线,建设周期预计12个月;二期建设年产 17.5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新型磷酸铁锂生产线,建设周期预计12个月。具体项目建成时间视项目进度而定。本项目预计总投资4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子公司江西升华或项目合资公司自筹资金。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与本次投资事项相关的投资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暨新建年产35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龙蟒”)的产业项目合作,在锂电材料产业产能优化布局及产业投资方面深化合作,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拟与川发龙蟒全资子公司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川发龙蟒”)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江西升华拟与德阳川发龙蟒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并以目标公司为主体新建一期年产17.5万吨磷酸铁锂项目。目标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66,000万元,其中江西升华持有目标公司51%的股权,德阳川发龙蟒持有目标公司49%的股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与本次投资事项相关的投资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68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2025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国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暨新建年产35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核心客户对高端产品供应的预期和产能订单需求,进一步夯实和提升公司在磷酸铁锂正极行业的地位,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拟与德阳一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江西升华拟在德阳一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内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 17.5 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新型磷酸铁锂生产线,建设周期预计12个月;二期建设年产 17.5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新型磷酸铁锂生产线,建设周期预计12个月。具体项目建成时间视项目进度而定。本项目预计总投资4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子公司江西升华或项目合资公司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暨新建年产35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龙蟒”)的产业项目合作,在锂电材料产业产能优化布局及产业投资方面深化合作,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拟与川发龙蟒全资子公司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川发龙蟒”)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江西升华拟与德阳川发龙蟒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并以目标公司为主体新建一期年产17.5万吨磷酸铁锂项目。目标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66,000万元,其中江西升华持有目标公司51%的股权,德阳川发龙蟒持有目标公司49%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70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暨新建年产35万吨

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暨新建年产35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的议案》。经友好协商,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拟与德阳一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江西升华拟在德阳一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内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40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与本次投资事项相关的投资协议及文件。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合作对方:德阳一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住所:绵竹市汉旺镇汉霞路5号

4、与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协议签署主体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351324998T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5、法定代表人:杜俊波

6、注册资本:180,898.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5年07月23日

8、经营范围: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35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

2、实施地点:德阳一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

3、实施主体: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或项目合资公司

4、投资金额:预计总投资金额400,000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5、建设周期: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 17.5 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新型磷酸铁锂生产线,建设周期预计12个月;二期建设年产 17.5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新型磷酸铁锂生产线,建设周期预计12个月。具体项目建成时间视项目进度而定。

6、用地规模:项目建设用地400亩(以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测面积为准),选址位于德阳一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内。

7、资金来源:子公司江西升华或项目合资公司自筹资金。

五、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德阳一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项目内容

1、名称:年产35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

2、总投资:预计40亿元

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年产35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 17.5 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新型磷酸铁锂生产线,二期建设年产 17.5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新型磷酸铁锂生产线。

4、用地规模:项目建设用地400亩(以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测面积为准),选址位于德阳一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内。

5、建设周期: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周期为12个月,二期建设周期12个月,具体项目建成时间视项目进度而定。

(三)项目用地

1、项目所需用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采用挂牌出让方式交易土地使用权。乙方土地挂牌、摘牌等相关事项,按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定程序办理,挂牌起始价按照绵竹市相对应地块基准地价执行。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乙方项目容积率需符合规划要求,土地利用需符合国家、省、市政策及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园区控规等要求。如需转让土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备案。

3、项目用地400亩为工业用地。乙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不得任意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用途及使用条件。确需调整,须取得土地、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依法办理变更审批手续,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出让位于德阿园区约400亩工业用地(以自然资源部门实际出让为准)。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能评、环评、安评、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项目用地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

4、甲方支持乙方项目享受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为乙方积极争取奖补政策。

5、甲方督促乙方按协议内容和项目安全、环保监管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企业生产经营。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前在项目所在地德阳一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注册独立的法人公司实施本协议的项目。

2、乙方在项目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园区管委会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和安全生产等相关监管要求。

3、乙方建设项目需有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建筑和设施需提供平面图,经甲方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乙方在园区的分布式能源项目、光伏、储能项目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经甲方相关部门同意后可进行建设。乙方改、扩建项目,安全环保方面的技改项目应向园区进行备案,经园区同意后方可进行建设。

4、乙方自土地摘牌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的,将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或无法完全履行时,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各方应就其余可以履行部分继续履行。

(七)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乙方为本项目独资或参股设立项目公司,则由该项目公司概括继受本协议中乙方的全部权利与义务(包括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公司成立之日止的过渡期间),乙方已产生或应承担的权利、义务,均由成立后的项目公司一并承接,甲方完全了解前述内容,并同意前述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

(八)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拟投资新建年产35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是基于磷酸铁锂市场回暖及高端磷酸铁锂需求规模扩大,在前期锂电正极材料项目建设及投产运营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实施。本次项目实施是为了满足公司核心客户对高端产品供应的预期和产能订单需求,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能布局,扩大产能规模和产品市场规模,夯实和提升公司在磷酸铁锂正极行业的地位,增强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的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不代表最终项目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及行业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项目实施进度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加强相关方面的内部控制,完善建设流程,保证项目建设如期完成。

2、本次项目资金来源为子公司江西升华自筹资金,短期可能会对公司的流动资金造成一定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3、本项目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公司将持续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若顺利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新能源磷酸铁锂业务的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整体发展战略。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