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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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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5-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代扣代缴个税取得的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219.27万元,较去年同比减少24.89%,主要是大同富乔一期项目由发电调整为供热导致发电量等同比下降、供应链业务优化调整等综合影响所致;主营业务成本11,021.23万元,较去年同比减少32.69%,主要是大同富乔生产所用原料辅料的成本同比下降、大同富乔二期项目生产效能提升、供热项目的生产期主要在冬春季以及供应链业务调整综合影响所致;综合毛利率为32.05%,较去年同比增加7.88%,主要是公司强化生产经营精细化管理生产效能提升,以及生产原料辅料成本同比下降综合影响所致;管理费用为2,604.4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02%;销售费用为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组织架构以及业务调整所致;财务费用为1,480.8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36.0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偿付了部分借款,利息费用减少所致。综上,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433.36万元。有关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一)资产负债情况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增加了73.6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业绩承诺补偿款以及业务回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了10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结算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了527.4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预付的尚未结算的业务款项增加所致。

4、固定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了45.2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购买设备增加所致。

5、使用权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了96.64%,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新承租的房屋及建筑物确认使用权资产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减少了34.8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偿付了到期的短期借款所致。

7、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减少了97.5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归还了控股股东借款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了90.34%,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偿付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9、租赁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了215.21%,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新承租的房屋及建筑物确认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10、资本公积期末较期初增加了32.3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业绩承诺补偿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规定,公司将收到的控股股东业绩承诺补偿款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以及公司根据前期已执行的《重整计划》的规定对提存的剩余抵债股票进行了处置,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关于处置自身权益工具的规定,将处置剩余抵债股票变现所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所致。

11、少数股东权益期末值为368.45万元,较期初增加了10,105.01%,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收到股东投资款,少数股东权益增加所致。

(二)损益情况

1、销售费用为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组织架构以及业务调整所致。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了36.0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偿付了部分借款,利息费用减少所致。

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5.95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前期重整非保留资产让渡款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90.43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应收款项管理,根据应收款项可收回金额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小于上期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77.94%,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到的处置款项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了95.82%,主要是公司上年同期因非经营性事项取得部分营业外收入,而本报告期无此类收益所致。

(三)现金流情况

1、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8.58%,主要是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7.53%,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BOT项目建设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08.4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以上因素综合导致公司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7,775.78万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去年同期期末增加了322.92%。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力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晓雷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晓雷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赵力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晓雷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晓雷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5-049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4人,实际出席董事4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力宾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保障董事会正常运作,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钟晓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如钟晓雷先生经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将同步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担任非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力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51)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风险控制和经营发展需要,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的在手合约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2024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任意时点的在手合约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50%。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七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3日14:50在公司11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有关提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3)。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5-050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现就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障董事会正常运作,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钟晓雷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如钟晓雷先生经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将同步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担任非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力宾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赵力宾先生具备履行公司总经理职责所需的战略视野、管理经验与专业素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钟晓雷,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会计学硕士研究生。2002年7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总部;2011年1月至2021年6月就职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历任营业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资金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2021年7月至2025年7月就职于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历任资金管理部融资管理中心总经理、高级资金专员。2025年7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钟晓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十二个月内在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处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力宾先生,1962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76)董事,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55)董事长,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2021年1月至2024年5月任本公司总经理。

赵力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1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68%;现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5-052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开展的供应链业务的日常经营紧密相关,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经营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2、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及场所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商品品种主要包括能源化工产品等,衍生品品种包括期货、掉期、期权、互换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在国内期货交易所进行。

3、套期保值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风险控制和经营发展需要,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的在手合约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2024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任意时点的在手合约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50%。

4、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资金来源

本次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降低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对公司财务稳健性以及公司稳健经营具有积极意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策略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受衍生品市场相关因素影响,商品现货的价格波动及波动时间与商品衍生品并非完全一致。相关业务在进行套期保值损益对冲时,有可能产生额外的利润或亏损。在极端情况下,政策风险或非理性的市场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而造成额外的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商品衍生品业务主要体现在可能存在商品衍生品合约因市场成交量不足导致无法及时以合理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以及当资金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时,所持有的头寸面临强制平仓的风险。

3、技术及内控风险:由于商品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会存在因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网络、系统、通讯设备设施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或内部控制方面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4、政策及法律风险:存在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或合同约定,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可能。

(二)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及子公司的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是根据市场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并严格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业务各环节进行相应管理。

1、公司期货交易业务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由业务、运管、财务、内控、审计等多部门协调合作。公司拥有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团队,公司参与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2、构建专门的商品衍生品交易决策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商品衍生品交易与管理,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履行计划安排、协调配合、金额审批、指令下达、风险控制、结算统计、财务核算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3、选择正规商品衍生品交易所交易,选择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商品衍生品经纪公司、银行作为交易通道。

4、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止盈止损机制,严格控制保证金头寸和持仓头寸。

5、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6、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为了防范价格波动风险,拓展延伸供应链上下游综合服务,有效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经营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就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品种、具体实施等事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交易决策机制、风险防控和管理措施相对完备,整体业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要求。

鉴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切实加强过程管理和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5-053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如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一名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行使股东权利;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以及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楼证券事务部(邮编:518064)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1日10:00-12:00、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的,受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凭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并须在2025年11月11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联系方式及其他

1、会议联系人:赵力宾、刘智洋

联系电话:0755-33356391、0755-33356808

传真:0755-33356392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B

邮编:51806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10”,投票简称为“飞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股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表表决意见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可投票提案进行投票(如没有作出明确表决意见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其代为行使股东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指示如下:

注:1.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表决意见项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中选择其一打“√”。

3.对于涉及关联交易的提案,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该提案表决,不可进行投票;关联股东如对该提案选择了表决意见,其表决意见为无效表决。

4.如因股东多选、错选或字迹无法辨认导致表决意见不明或冲突的,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意见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加盖法人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5-054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彦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