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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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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03版)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致: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5年11月12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ir@broad-ocean.com)交回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地址为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政编码:528411)。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5-10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与公允性,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并综合考虑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充分沟通及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24年末,安永华明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吕乐,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年度/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宇,于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年度/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采矿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柏伊,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近三年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生物医药行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3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2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45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4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与公允性,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并综合考虑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充分沟通及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天职国际多年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专业能力与资质,且具备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5-101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刊载于2025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载于2025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刊载于2025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