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上接453版)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0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选举王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向东先生,1979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天际新能源事业部副总裁、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天际新能源事业部副总裁、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泰瑞联腾供应链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向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向东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定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2025年11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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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1.00为特别决议,需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议案3.00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可凭现场登记所需的有关证件采用传真方式登记,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请将相关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及时电告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上午10:00一11:30,下午14:00一16:00)。
3、登记地点: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754-88118888-2116,传真:0754-88116816。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签到进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59”;投票简称为“天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表决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按下表格式列示);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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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和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股份”、“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涉及实质性修订的主要内容与《公司章程》原条款的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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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45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