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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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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460版)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春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广来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春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广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春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广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春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广来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春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广来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春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广来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公司负责人:王春生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5-044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将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收入情况

二、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三、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四、其他说明

1、以上披露的均价均为不含税价格。

2、2025年第三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3、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参考,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5-045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九届十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所在地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春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5人,亲自出席董事15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各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公司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初步确定其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28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6号)。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公司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初步确定其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8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6号)。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唐山三友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硅业”)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方式以自有资金为三友硅业提供不超过5.85亿元(含)的财务资助,其中新增金额不超过1.85亿元、存量到期续贷金额4亿元,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及三友硅业实时融资利率等执行。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委托贷款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向三友硅业提供委托贷款的具体金额、利率以及选择委托贷款银行、签订有关协议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7号)。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完善公司法人治理规章制度的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最新法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等32项法人治理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新增舆情管理制度等制度3项。其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11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完善公司法人治理规章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8号)及各项制度全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成立合资公司建设钠电产业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推动纯碱产业链延伸发展,加快“三链一群”产业布局,进一步深化“两碱一化”循环经济产业链,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与北京中科海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海钠”)、唐山国控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科创”,公司关联方)共同投资2.7亿元在南堡开发区设立合资公司,规划建设钠电材料-电芯-系统集成等产业链项目,延伸发展钠离子电池产业。合资公司注册资本2.7亿元,分两期缴纳,由中科海钠控股并表,其中中科海钠货币认缴出资1.2亿元,占比44.44%,公司货币认缴出资1亿元,占比37.04%;国控科创货币认缴出资0.5亿元,占比18.52%。各方以其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投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作协议、履行出资程序、办理国有产权登记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参股成立合资公司建设钠电产业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9号)。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50号)。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5-046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充分保障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兴财光华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聘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截至2024年末,中审亚太合伙人数量为93人,注册会计师4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0余人。

中审亚太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0,397.6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68,203.21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30,108.98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0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6,069.23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度年末数:8,510.76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亚太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待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敏,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提供挂牌审计、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春雷,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8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艳生,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敏、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春雷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艳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采取的防范措施包括:审计人员不得参加有碍审计公正的事项,应对审计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依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同时通过各种渠道掌握的各类信息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与评价,为公司提供决策咨询。如果与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人员存在可能影响或损害审计工作独立性的情况时,中审亚太将及时向委托方汇报,并实行回避。

4.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范围和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7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2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减少2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兴财光华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1年,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中兴财光华、中审亚太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对变更事宜无异议,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其他事项需要提请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拟选聘程序、招投标文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中审亚太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九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以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5-047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通过委托贷款方式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唐山三友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硅业”)提供不超过5.85亿元(含)的财务资助,其中新增金额不超过1.85亿元、存量到期续贷金额4亿元,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及三友硅业实时融资利率等执行。

●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九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为三友硅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充分的控制权和监督权,能够确保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九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方式以自有资金为三友硅业提供不超过5.85亿元(含)的财务资助,其中新增金额不超过1.85亿元、存量到期续贷金额4亿元,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及三友硅业实时融资利率等执行。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委托贷款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向三友硅业提供委托贷款的具体金额、利率以及选择委托贷款银行、签订有关协议等。

本次为三友硅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三友硅业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以自有资金为其提供财务资助,可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满足三友硅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三友硅业资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对其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及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公司直接持有三友硅业90.31%的股权,为三友硅业控股股东。

(四)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其他股东之一

公司名称: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碱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301047931724

成立日期:1996年3月5日

注册资本:159,265.151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建渊

注册地址:唐山市南堡开发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品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三友碱业直接持有公司36.45%的股权,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唐山三友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17%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友碱业持有三友硅业5.23%的股权。

2.其他股东之二

公司名称: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友氯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307698441499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1日

注册资本:69,964.0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兆云

注册地址: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六号路北侧十一号路西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再生资源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三友氯碱为公司控股95.07%的子公司。

三友氯碱持有三友硅业4.46%的股权。

(五)三友碱业、三友氯碱均未按同等条件、未按出资比例向三友硅业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系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安排、财务状况和资金安排等综合原因。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直接持股90.31%的控股子公司,资信良好,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充分的控制权和监督权,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确保资助资金安全,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不会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方式以自有资金为三友硅业提供不超过5.85亿元(含)的财务资助,其中新增金额不超过1.85亿元、存量到期续贷金额4亿元,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及三友硅业实时融资利率等执行,资助资金主要用于三友硅业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具体协议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委托贷款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向三友硅业提供委托贷款的具体金额、利率以及选择委托贷款银行、签订有关协议等。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直接持股90.31%的控股子公司,资信良好,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充分的控制权和监督权,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确保资助资金安全,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在向三友硅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三友硅业的监督管理,每月定期检查其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不断提升自身营运能力,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2.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及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为三友硅业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可以有效支持三友硅业发展,保证三友硅业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调整公司整体债务结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控股子公司三友硅业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支持其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三友硅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并且通过对三友硅业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可有效保障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及三友硅业实时融资利率等执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及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开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向三友硅业提供财务资助事宜。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5.95亿元,其中为三友硅业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5.45亿元。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不超过7.8亿元(其中为三友硅业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7.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6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公司财务资助业务未发生过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