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10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俊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田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林俊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俊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田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5-066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运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履职至本次新修订的《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届时,现任监事会成员不再担任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取消监事会设置,由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删除原章程监事及监事会章节;完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有关内容等。《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附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办理完成之日止。

《公司章程》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其他治理制度修订、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制定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1-9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部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下转4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