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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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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7版)

单位:人民币/万元

3、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与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拓展其融资渠道,促进公司与子公司稳健发展,上述被担保子公司其他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03,57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84,522.29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277,8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23,470.23万元的246.66%,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8,288.36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6,337.29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2,885.76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23,470.23万元的21.97%。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5-10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联公司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关联方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公司债券“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名称以证监会/交易所注册为准)提供担保,并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出具相应的《担保函》,担保期限具体依据公司债券发行期限来确定。

2、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公司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公司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姚飞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基本情况

2、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近三年发展状况

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万元,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开展再担保业务;开展诉讼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投标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业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及其他非融资担保业务。目前,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正处于前期发展阶段,截止2025年06月30日,实现营业总收入33,752.73万元,净利润7,826.88万元,未来业务发展前景良好。

3、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4、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履约能力分析

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经营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具体依据公司债券发行期限来确定。

3、担保范围: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次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4、担保服务费:担保金额的1%/年。

(二)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服务费以担保函的上限金额即人民币3亿元(小写¥300,000,000元)为计算基数。首期担保费以债券实际发行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债券实际发行确定的债券期限收取担保费,自第二年起,每年担保费以当期当笔在保债券余额为计算基数,担保费均按照市场化费率来确定。如本期公司债分批次发行,则根据各批次债券的实际发行金额和债券期限按前述收费方法分批次收取相应的首期和以后担保年度的担保费。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股权转让等安排。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公司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能更好的提升债券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债券的顺利发行。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2025年1月1日至本次披露日,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522,129,343.36元。

七、监事会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公司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公司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形成以下审查意见: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关联公司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姚飞先生应对本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5-10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周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一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提案均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5年11月11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吕品、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电子邮箱:002183@easc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