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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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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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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25-2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4日发出召开第六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及其他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七位董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表决意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26)。《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相应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2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25-27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4日

至2025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本公司将不迟于2025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1、2、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登记;

(三)股东应于2025年11月12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前述文件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

(四)股东、股东代理人在参会时请携带前述全部登记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五)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邮编:650224

电话:0871-68898121

传真:0871-68898100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25-25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25年10月24日发出召开第四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及其他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三位监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表决意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本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为保障公司规范运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相关议案前,第四届监事会及监事需持续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