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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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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俊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建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葛建良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俊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建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葛建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俊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建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葛建良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91 证券简称:力聚热能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维护股东、职工等各方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7人调整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保持不变,非独立董事由4人调整为6人;新增的2名非独立董事中有一名为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另一名为非职工代表董事,该名董事由董事会提名,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陈国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国良先生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职资格审查,其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陈国良先生简历

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浙江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89年12月-1993年10月,担任浙江大学无线电厂技术科科长;1993年11月-1995年3月,担任德清机械厂总工程师;1995年4月-1997年8月,担任德清县涂装工程实业有限公司总监;1997年10月-2006年3月,担任衡力贸易总工程师;2006年3月至今,担任衡力贸易监事;2006年6月至2024年12月,担任浙江力聚/力聚热能总工程师;2006年6月至今,担任浙江力聚/力聚热能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国良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685,5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391 证券简称:力聚热能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俊南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7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俊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附件《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附件《第六号 定期报告(2025年8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组织编制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在取消监事会的同时拟将董事会人数由7人调整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保持不变,非独立董事由4人调整为6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不变);新增的2名非独立董事中有一名为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另一名为非职工代表董事,该名董事由董事会提名,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上述变更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事宜。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全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全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全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全文。

18、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维护股东、职工等各方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7人增加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保持不变,非独立董事由4人增加为6人,新增的2名非独立董事中有一名为非职工代表董事,该名董事由董事会提名,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国良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国良先生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职资格审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0)。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91 证券简称:力聚热能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盛业街15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4日

至2025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5年10月3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盛业街15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通过邮件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二)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小松

电 话:0572-8298720

传 真:0572-8252508

邮 箱:zjljrnzb@chinaliju.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盛业街150号

邮政编码:313200

(三) 通过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书原件等资料,转交会务人员。

特此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91 证券简称:力聚热能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

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10月28日,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相关制度修订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增加董事会人数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维护股东、职工等各方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7人调整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保持不变,非独立董事由4人调整为6人。新增的2名非独立董事中有一名为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另一名为非职工代表董事,该名董事由董事会提名,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均保持不变。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适应上述变化,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予以修订;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其他条款进行修订。

证券代码:603391 证券简称:力聚热能

(下转2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