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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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仕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丽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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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吴仕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丽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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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仕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丽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仕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丽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仕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丽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仕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丽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5-045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1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百利街19号院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1日
至2025年11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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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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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9日9:00-11:30,13:30-16:00
(二)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百利街19号院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9281810-808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2、非自然人股东登记:非自然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为合伙企业,则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非自然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9日下午 16:00 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张嘉翃;
3、固定电话:010-89281810-808;
4、邮 编:102600;
5、电子邮箱:investor@succeeder.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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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5-044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制修订
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现任监事职务相应解除,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上述情况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章程修订的主要条款包括全文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章节及相关内容、监事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股东大会”整体更名为“股东会”等,并规范了部分条款表述。鉴于本次章程修订内容较多,本次将以新章程全文的形式审议,不再逐条列示修订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制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增、废止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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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制度已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第1、2、7、8、12、13、14、19、25、26、27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涉及的《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5-043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材料均在监事会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监事。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颖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编制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内容: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现任监事职务相应解除,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章程修订的主要条款包括全文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章节及相关内容、监事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股东大会”整体更名为“股东会”等,并规范了部分条款表述。鉴于本次章程修订内容较多,本次将以新章程全文的形式审议,不再逐条列示修订条款。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