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三佳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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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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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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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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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报表合并了控股子公司安徽众合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报表。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6日、6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三佳科技关于现金收购安徽众合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披露的临2025-031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32号《关于收购安徽众合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控股权的公告》及2025年6月24日披露的临2025-035号《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年7月31日,完成该收购事项交割手续,众合半导体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5日披露的临2025-041号《三佳科技关于收购众合半导体公司控股权的进展公告》。从2025年8月份开始,众合半导体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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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裴晓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昌望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凯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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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裴晓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昌望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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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裴晓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昌望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凯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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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裴晓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昌望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凯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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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裴晓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昌望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凯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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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裴晓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昌望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凯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三佳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一049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0月2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条款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28日修订)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度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动作,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生效并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章程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内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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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26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