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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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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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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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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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持有公司回购股份3,079,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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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元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国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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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 元。
公司负责人:李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元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国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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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元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国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5-038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结合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管理规范性要求,公司拟调整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实际许可内容为准),并同步修订《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如下:“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广告制作;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
为符合上市规范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基于上述经营范围及取消监事会的变更事项,并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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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8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