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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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时,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并对其他无实质影响的个别表述进行了调整,修订后,因新增或者减少条款导致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部分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进一步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办理与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备案等手续。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次《公司章程》的调整,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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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25项拟修订及制定的公司制度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序号1-10项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蕾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资金额度下,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回购交易业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8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分期投资建设年产120万吨绿色差别化纤维项目的议案》。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桐昆集团浙江恒盛化纤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恒涌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绿色差别化纤维项目,总投资为56亿元人民币。
该项目建设为分期进行,共分为两期,其中第一期建设2套合计年产60万吨聚酯长丝生产装置及加弹车间,为利用部分原恒盛公司腾退设备的搬迁重建,第二期2套合计年产60万吨聚酯长丝装置公司将综合平衡行业供需及市场状况稳步推进。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分期投资建设年产120万吨绿色差别化纤维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62)。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和修订及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监事自动解任,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取消后,《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同时免去,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和修订及制定25项制度事项中,除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15项制度仅需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制度外,《公司章程》及10项制度仍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进一步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办理与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备案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和修订及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及《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和修订及制定相关制度的事项。
股东大会具体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518号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0日
至2025年1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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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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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25年11月17日上午8时至下午4时,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也可通过传真或邮件的方式传送上述资料报名参会。电话委托参会登记手续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518号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500
电话:(0573)88180909 88182269 传真:(0573)88187776
邮箱:freedomshr@126.com
联系人:费妙奇 宋海荣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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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分期投资建设年产120万吨绿色差别化纤维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年产120万吨绿色差别化纤维建设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为56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21,295.5万元(含外汇35,120万美元)、建设期利息22,725.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5,979.4万元(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为准)。
●项目阶段:该项目建设为分期进行,共分为两期,其中第一期建设2套合计年产60万吨聚酯长丝生产装置及加弹车间,为利用部分原恒盛公司腾退设备的搬迁重建,第二期2套合计年产60万吨聚酯长丝装置公司将综合平衡行业供需及市场状况稳步推进。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分期投资建设年产120万吨绿色差别化纤维项目》,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事项:审批风险,用地规划调整及化工园区准入等审批环节可能因政策变动、流程衔接问题出现延迟,影响项目推进节奏;实施风险,可能发生施工单位协调不畅、设备采购(如进口卷绕机)延期、安装调试技术衔接不足等问题;市场风险,化纤行业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显著,PTA、乙二醇等原料价格受国际油价、供需关系影响较大,可能导致生产成本上升;工艺技术风险,部分关键设备需进口,若设备适配性不足、技术消化不到位,可能影响生产效率;建设条件风险,若出现供应不稳定或能力不足问题,将影响生产连续性;
(下转31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