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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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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99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委托理财情况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晓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文斌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晓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文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晓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文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2025-030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现场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本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晓萍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事前审议,未发现报表中存在异常情况,认为财务会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能够完善股东、公司与骨干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调动和提高骨干员工的凝聚力、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骨干员工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长期行业领先的优秀上市公司,并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的发展。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制定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制定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有助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有效保障各持有人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顺利实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3. 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受让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 授权董事会对《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作出修改和解释;

6. 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7.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8.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计划使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25,443.9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星宇股份关于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799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15号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0日

至2025年1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20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会并表决。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先发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参会时提供以上原件以备查验。

3、登记地点及信函送达地点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

邮编:213022

4、会议联系人:高鹏、郭绪新

联系电话:0519-85156063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2025-031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应的投资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模具工厂”和“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完成。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25,443.92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约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7.07%;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尾款支付完毕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 决策程序: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结项的项目为“智能制造产业园模具工厂”和“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本次结项后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5,443.92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约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7.07%,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2号《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为100元,共计15,000,000张,债券期限为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9,395,283.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0,604,717.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20)0013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10月28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实际履行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开立的账号为8110501014201654734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的账户金额包含2025年10月13日到期的理财产品3,700.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2050162843609688888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的账户金额包含2025年10月31日到期的理财产品12,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发行文件,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22年7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的议案》,同意将“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项目变更为“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项目。该议案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经上述调整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相关募投项目进度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节余金额(5)=(1)-(2)-(3)+(4),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不包含尚未到期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当日的专户项目余额为准。

2、“智能制造产业园模具工厂”项目之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包括公司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开立的账号为8110501012001631581募集资金专户及账号为8110501014201654734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的账户余额;“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项目之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包括公司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2050162843600003850募集资金专户及账号为32050162843609688888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的账户余额。

3、待支付尾款金额为预计金额,因项目所涉部分合同需视工程验收、设备安装及验收等情况确认合同进度并支付相应款项,实际金额以项目所涉合同实际支付为准。

4、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

(二)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结合项目规划和实际情况,在确保项目质量和产能需求的前提下,秉持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强化费用管控、合理降低成本,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并达到预期目标。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依法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有效地现金管理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将会在尾款支付完毕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六、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认为公司计划使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应的投资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下转3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