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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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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开进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孙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开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开进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5-029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全体董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星期三)上午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8号汇智科技园A3栋之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2人现场参会,7人通讯参会。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和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计提和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项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并适应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不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同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董事会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修订〈金融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新增制度及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制度中《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其余制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5-034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8号汇智科技园A3栋之公司7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4日

至2025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务必在传真或信函或邮件上注明“美思德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签署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6、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上午 9:30-11:30,下午14:00-16:00。

7、登记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8号汇智科技园A3栋之公司8楼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期半天,现场参会人员需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2、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一切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4、会议咨询:联系电话:025-85562929;邮箱:zqsw@maysta.com;传真:025-85570505;联系人:王静。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5-033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

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并适应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上述取消监事会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制定、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上述取消监事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修订了部分公司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其余制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新增制度及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删除原《公司章程》第七章监事会的章节以及前述制度中“监事会”“监事”等与监事相关的内容,部分表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

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表述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亦不再逐项列示。

(下转34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