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10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说明:上表中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包含报告期归属于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息3.69 亿元,扣除后年初至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64 亿元,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上述主要财务指标时均扣除了永续债及利息。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9月30日,公司回购专户数量为100,000,037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主权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靖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吴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主权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主权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靖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5-087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象屿Y1

债券代码:242747 债券简称:25象屿Y2

债券代码:242748 债券简称:25象屿Y3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或传真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及其制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5-086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象屿Y1

债券代码:242747 债券简称:25象屿Y2

债券代码:242748 债券简称:25象屿Y3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九名董事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或传真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截至2025年10月29日,公司总股本28.41亿股,以此为基数进行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84亿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除永续债利息)的22.47%。2025年度中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如在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

同意对董事长审批权限进行调整,将董事长对外投资中对参股公司的审批权限从原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5%调整至10%(不含);将购买、出售资产(非股权类)及固定资产投资的审批权限从原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5%调整至10%(不含);将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非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从原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0.25%调整至0.5%(不含)。

调整上述授权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的审批决策权限如下:

1.对外股权投资

(1)单笔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的对外股权投资(控股、参股均适用);

(2)单笔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

2.短期理财投资

单笔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的临时闲置资金的短期理财(适用年度短期理财额度的,不受此金额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回购、委托贷款、银行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新股申购等。

3.购买、出售资产(非股权类)及固定资产投资

单笔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购买、出售资产(非股权类)及固定资产投资。

4.对外捐赠

单笔50万元人民币(不含50万)以下的对外捐赠。

5.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总额低于30万元人民币、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非日常关联交易)单笔金额低于净资产0.5%。

6.租入或租出资产

单笔租入或租出资产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5-088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象屿Y1

债券代码:242747 债券简称:25象屿Y2

债券代码:242748 债券简称:25象屿Y3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库存股不派发现金红利,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一、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5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可在2025年进行中期分红,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6.33亿元。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以及本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截至2025年10月29日,公司总股本28.41亿股,以此为基数进行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84亿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除永续债利息)的22.47%。2025年度中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如在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因此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