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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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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4年末,公司同一控制下合并桂林蓝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需要对历史财务数据追溯重述。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冻结情况:

(1)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4,766,612股股份执行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19年1月10日至2027年12月11日。

(2)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800,000股股份执行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20年11月6日至2026年10月8日。

(3)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对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800,000股股份执行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20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日。

2. 2025年1月8日,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科技”或“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登记,合计新增股份181,451,612股,登记后股份总数为1,290,033,705股。本次向14名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及中化资本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取得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披露的《昊华科技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以其管理的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参与认购。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披露的《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5年7月8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14名特定对象(除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中化资本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因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而取得的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外)中的其他特定对象(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的特定对象均承诺,因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而取得的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的昊华科技限售股份161,290,32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50%)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披露的《昊华科技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7)。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三季度,公司保持战略定力,主动识变应变,在抢抓市场机遇、推进新项目投产达标、全链条成本优化等方面持续发力,经营业绩持续增长、运营效率不断提升,取得超预期的业绩目标。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3.01亿元、同比增长20.50%,归母净利润12.32亿元、同比增长44.57%,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7.91亿元、同比增长107.71%;其中第三季度单季实现营业收入45.4亿元、同比增长22.33%,归母净利润5.87亿元、同比增长84.30%。公司“3+1”业务板块呈现均好增长态势,报告期实现毛利总额30.98亿元、同比增长33.42%、整体毛利率同比提升2.44个百分点。

1-9月,分业务板块看,公司核心业务氟化工业务板块,整体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6.53%、毛利同比增长63.34%、毛利率同比提升4.99pct;其中,受益于制冷剂配额管理,行业竞争格局实现根本性转变,供给约束推动供需结构优化,叠加下游需求稳步增长,行业高景气度持续延展,共同支撑公司制冷剂等氟碳化学品均价同比提升,带动销售收入、毛利同比增长,盈利能力显著增强;公司不断提升自贡沿滩基地生产能力,做好战略客户配套保障,通过导入客户项目制,含氟锂电材料和含氟聚合物产品产能逐步释放,市场份额稳步提升。电子化学品业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面对含氟气体产品市场均价同比下降形势,坚持以量补价策略,全力发挥特种气体品种齐全、客户配套保障能力强的优势,积极开展技术营销,一方面巩固并扩大三氟化氮、六氟化硫等优势产品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努力推广新品种市场应用,开发增量客户,稳步释放全氟烯烃项目产能,整体业务板块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9.83%,毛利同比增长22.42%,毛利率保持稳定。高端制造化工材料板块重点客户需求恢复性增长,产品交付量同比提升,板块整体销售收入同比增长8.50%,毛利同比增长8.56%,毛利率保持稳定。碳减排及工程、技术服务板块保持稳定增长,收入同比增长19.37%,毛利同比增长11.54%。

2025年1-9月,公司累计申请专利171件,累计授权专利135件。其中,西南院连获3件国际专利授权,包括“一种具有复合缓冲罐的变压吸附制氢系统”、“变压吸附气体分离系统及分离方法”、“高低压耦合式变压吸附提氢系统及方法”,并中标重点客户甲醇合成装置中的两套变压吸附氢气回收装置,单套装置产氢量6500Nm3/h,将依托自有专利技术,提供全套详细设计及专用吸附剂、程控阀等关键设备。桂林蓝宇“国产大飞机C919高耐久轻量化波形防扎子午线轮胎技术及应用”荣获“2025国际化工创新展览会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会优秀技术成果”,航空轮胎研发团队被授予2025年“八桂楷模”荣誉集体称号。锦西院研发的“小型多旋翼航空有机透明件”,入选辽宁省工信厅与财政厅联合公布的《辽宁省工业企业创新产品目录(2025年度)》。

报告期公司各重点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中昊晨光2.6万吨/年高性能有机氟材料项目主要装置、黎明院46600吨/年专用新材料项目聚氨酯和催化剂装置、中化蓝天郴州1000吨/年全氟烯烃项目等多个重点项目已投产;昊华气体西南电子特种气体项目正在开展安装施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涛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涛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74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10月28日,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化进程积极推进,全球业务布局不断深入,在外汇环境不稳定、汇率波动较为频繁的背景下,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控制外币业务风险敞口,减少市场波动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相关所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通过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进行汇率风险管理。

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以套期保值、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为目的,严守套期保值原则,不以主观的市场判断替代风险管理,严禁投机交易,不进行单纯以获取盈利为目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二)交易金额

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0.44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0.44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无需缴纳保证金。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决定和办理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等。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涉及的币种与交易品种

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所涉及币种为子公司在境外业务中使用的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业务。

2、交易对手方

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在交易额度范围内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二、 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照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按照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风险中性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衍生品交易,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可能发生因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亏损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信用风险:交易对手信用等级、履约能力及其他原因导致的到期无法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业务操作人员未按管理制度实施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产生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交易原则:利汇率衍生品交易必须遵循风险中性的套期保值原则,不得以主观的市场判断替代风险管理,不得开展或鼓励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公司优先通过经营安排、结算方式、贸易条款调整等方式实现外汇敞口的自然对冲,未能消除的部分可使用货币衍生品套保。

交易须结合时点经营主体外币应收账款剩余账期及金额,合理匹配利汇率衍生品业务合约期限及金额开展。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相关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实施预算管理、业务授权管理。明确操作流程、交易数据管理、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策略及信息披露等要求,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控制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选择风险性低、流动性较好、操作难度小的有效套期保值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

5、例行检查:公司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6、信息披露: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司运行的稳健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72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等材料已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并短信通知的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共收回有效表决票9份。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昊华科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5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昊华科技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3)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关于审议修订《昊华科技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昊华科技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制度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审议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相关所属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0.44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0.44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无需缴纳保证金。

(下转36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