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债券代码:113692 债券简称:保隆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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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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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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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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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2,507,8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未在上述“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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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祖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玉茹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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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张祖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玉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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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祖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玉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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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祖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玉茹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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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祖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玉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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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祖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玉茹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97证券简称:保隆科技公告编号:2025-106
债券代码:113692 债券简称:保隆转债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同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修订《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自动解任,《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
基于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章程》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删除原《公司章程》第七章监事会的章节以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代表”、“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监事”相关的内容,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
三、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持公司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及监管规定有效衔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了部分新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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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其他治理制度详见公司后续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保隆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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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37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