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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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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7版)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7

债券代码:113692 债券简称:保隆转债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须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张祖秋先生、陈洪凌先生、王胜全先生、王嘉陵女士、杜硕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同意提名刘启明先生、叶建木先生、徐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位董事将与公司后续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已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能力。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祖秋:男,汉族,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理工大学学士、新加坡国立大学EMBA。曾就职于南京金城集团,1997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陈洪凌:男,汉族,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理工大学学士、新加坡国立大学EMBA。曾就职于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厦门公司,1997年创立公司前身上海保隆实业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

3、王胜全:男,汉族,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财经大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硕士、新加坡国立大学EMBA。曾就职于南京金城集团,2000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王嘉陵:女,汉族,1952年出生,美国国籍,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台湾大学学士、威斯康新大学硕士、哈佛大学硕士。曾就职于IBM,历任亚太区总部首席市场营销官、首席信息化执行官、副总裁等职务,现任香港科技大学教授、香港科技大学荣誉院士,公司董事。

5、杜硕:男,汉族,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至2009年8月,曾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助理。现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蜂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未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菲仕绿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均胜汽车安全系统控股有限公司董事、Joyson Auto Safety Holdings S.A.董事、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苏州能健电气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启明:男,196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理工大学汽车工程专业毕业,2021年3月到龄从泛亚汽车退休。曾担任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上海汽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奖理事会理事等社会职务。2007年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授予“第十届上海市科技精英提名奖获得者”称号。参与并领导的雪佛兰新赛欧产品自主开发项目在2011年摘得中国汽车行业科技进步一等奖。2014年获得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特别贡献奖。2016年获得上海市职工信赖的经营管理者。2018年获得“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汽车产业杰出人物”和“中国汽车工业优秀科技人才”。现任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赛卓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丰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斑马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2、叶建木:男,196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创新管理等。1992年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获学士学位,1996年、2003年获武汉理工大学硕士与博士学位。2003年7月于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任教至今。叶建木先生长期在武汉理工大学工作,在国内权威及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50余篇,在国际学术期刊及会议上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4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国家科技支撑软科学重大项目1项、国家发改委项目1项;科研成果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武汉市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曾任上市公司洪城股份独立董事。现任非上市公司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港仔机器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370.HK)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3、徐宏: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现任华东政法大学企业合规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硕士生导师。2010年6月至2012年6月挂任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党组成员。2012年7月至2018年5月任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法学博士后研究。先后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国博士后科研基金特别资助项目、中国博士后科研资金面上资助项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检察应用研究课题,上海市政法委、上海市法学会课题,浙江省政法委浙江省法学会课题,浙江改革发展研究课题等国家级省部级课题数项,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国家治理》《学术月刊》《南京大学学报》《政治与法律》《法学》《法学杂志》《中国刑事法杂志》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书报资料中心·刑事法学》全文转载,部分智库成果得到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与采纳。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副教授,兼任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2

债券代码:113692 债券简称:保隆转债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通过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具体情况,公司拟于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通过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15:00-16:00在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三、说明会参会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祖秋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文剑峰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尹术飞先生、独立董事刘启明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张红梅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15:00-16:00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为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

联系电话:021-31273333

传真:021-31190319

电子邮箱:sbac@baolong.biz

联系人:张红梅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5

债券代码:113692 债券简称:保隆转债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5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2025年第三季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结束,激励对象中260人因未在行权有效期行使股票期权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848,822份应予以注销。公司本次关于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848,822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1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13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01、2.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01、3.02、3.03、3.04、3.05、4.01、4.02、4.0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1日(周二)9:00一11:30,13:00一17: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和委托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4)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如未办理股东登记,也可按照上述会议登记方法,携带相关证件和会议文件前往会议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2、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会议不发放任何礼品和有价证券。

3、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

联系电话:021-31273333

传真:021-31190319

电子邮箱:sbac@baolong.biz

邮政编码:201619

联系人:张红梅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9

债券代码:113692 债券简称:保隆转债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30,000万元

● 补流期限:自2025年10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公司已开立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保隆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8

债券代码:113692 债券简称:保隆转债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848,822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9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9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5、2024年5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6、2024年8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7、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8、2024年10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9、2025年5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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