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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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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发生了1起同行业投资并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7月22日,南通市江海公司与王玉坤签订《资产收购合同》,约定以585万元资产收购淮安顺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10间门店,该项目正在进行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柯国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广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沙沙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柯国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广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沙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柯国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广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沙沙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5-070

债券代码:113605 债券简称:大参转债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参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修正前转股价格:17.69元/股

● 修正后转股价格:17.35元/股

● 大参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5年11月6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大参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部分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4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5日,具体实施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因此,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需对“大参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及调整结果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计算公式:

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17.69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34元,P1为调整后转股价。

P1=17.69-0.34=17.35元/股

“大参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69元/股调整为17.3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11月6日开始生效。

“大参转债”自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5日期间停止转股,2025年11月6日(除权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5-071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近日,公司就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77.65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本次担保为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西南宁市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

(2)广西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

(3)福建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

(4)四川大参林医药有限公司

(5)重庆市万家燕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6)成都一丰立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7)广东紫云轩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期限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合计46,500万元人民币,担保范围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子公司并未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46,5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系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同意对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目前各子公司经营正常,上述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17,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51.33%。

上述对外担保总额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5-069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1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10号大参林集团综合楼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1日

至2025年11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it 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邮件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10 号、410-1号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用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董事会办公室020-81689688 邮箱:DSL1999@dslyy.com。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5-066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

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及相关要求,现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下转4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