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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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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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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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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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马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铭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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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马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铭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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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马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铭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5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
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责,《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制定相关新制度。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公司对全体监事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形成《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具体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项。
上述内容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及制定制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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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拟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14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具体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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