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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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登记机关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本次修订章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5-073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4点4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4日
至2025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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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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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9:00-12:00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本公司证券事务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五大街199号)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五大街199号
2. 联系电话:0371-86506868
3. 联系传真:0371-86506767
4. 邮箱:autobio@autobio.com.cn
5. 联系人:房瑞宽
6.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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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5-072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情况和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及公司经营发展和内部管理需要,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并制定了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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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程序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8项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相关治理制度。
本次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9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董事会。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图生物”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其中董事张亚循、张瑞峰、独立董事袁华刚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苗拥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及《安图生物章程》。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制度。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8项治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5-070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图生物”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明明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5年8月修订)》附件《第五十二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2025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及《安图生物章程》。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制度。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8项治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上接42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