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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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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25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7《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8《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9《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及子议案3.01、3.06、3.07、3.08、3.13、3.14、3.18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制度全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8,924.90万元,减少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8,924.90万元。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5)。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4日

至2025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上述全部议案的具体内容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1日(9:00 一 11:30,13:00 一14:3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公司证券部。

(四)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上或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及联系电话,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参加本次会议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杨烈生、盛枫

电话:0571一63167793

传真:0571一63409790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5-042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9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卢献庭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在经过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第五十二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的要求进行编制,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全体监事书面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信息将更为真实、准确、合理。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5-044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8,924.90万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准备3,245.66万元,存货跌价减值准备转回684.23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85.13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6,448.60万元。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2、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杭州永特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特信息”)受光纤光缆行业市场需求下滑、产能过剩和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光纤光缆市场价格尤其是2025年7月公司中国移动中标价格大幅下滑,虽然永特信息近年来实施降本增效等手段,但仍然存在经营亏损情况,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5〕955号),公司对永特信息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26,448.60万元。

3、资产评估报告具体情况

公司委托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永特信息已出现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2025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为该经济行为提供委估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参考依据。

本次委托评估的资产包括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设备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一一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合计748,608,980.12元,其中建筑物类固定资产107,133,841.16元,设备类固定资产616,147,109.73元,无形资产一一土地使用权25,328,029.23元。

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分别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一)采用市场法测算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①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基本模型如下:

FVLCOD=FV-COD

式中:FVLCOD一一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FV一一公允价值

COD一一处置费用

②公允价值的估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第二条: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根据市场交易情况及资产的特点,委托评估资产不存在市场活动或者市场活动很少,在现有切实可行的条件下,公允价值计量所需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的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无法可靠取得,本次公允价值计量采用第三层次输入值进行确定。由于委托评估资产的未来收益无法合理、可靠预测,本次以相关资产的特点和当前情况下可合理取得的最佳信息为基础,通过资产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修正确定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市场价×修正系数

其中:修正系数包括交易因素、使用状况、新旧程度、外部环境等因素的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交易因素修正系数×使用状况修正系数×新旧程度修正系数×外部环境修正系数

③公允价值估算的结果

a.经测算,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96,009,250.00元。

b.经测算,设备类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367,803,750.00元。

c.经测算,无形资产一一土地使用权公允价值为31,184,850.00元。

委估资产组的公允价值=96,009,250.00+367,803,750.00+31,184,850.00

=494,997,850.00元

④处置费用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设备拆除费用等。本次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将委估资产组打包处置,处置费用主要包括资产交易费用、相关税金等。

经测算,委估资产组的打包处置预计处置费用为10,874,900.00元。

⑤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公允价值-处置费用

=494,997,850.00-10,874,900.00

=484,122,950.00元

(二)采用收益法测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收益法是指通过将委估资产组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①收益法的模型:

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组状况,采用税前现金流折现模型确定委估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具体公式为:

②收益法评估过程

a.本次收益法评估的收益期和预测期为资产组中核心产线设备的预计剩余经济寿命年限。

b.税前现金流的预测

1)预测期期间的现金流

期间现金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折旧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无形资产贡献

2)预测期期末的现金流

期末现金流=营运资金回收+资产组剩余回收价值

根据上述预测得出资产组税前现金流,具体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c.折现率的确定

结合委估资产组所在行业特点和收集资料的情况,本次评估采用风险累加法确定委估资产组的折现率,计算公式为: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1)截至评估基准日,无风险报酬率为2.06%。

2)资产组的风险报酬率,结果见下表: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2.06%+6.25%

=8.31%

故委估资产组的折现率取为8.31%。

d.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评估结果

根据前述公式,税前现金流价值计算过程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万元

采用收益法得到委估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43,779.34万元。

(三)评估结论

本着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运用资产评估既定的程序和公允的方法,对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永特信息相关资产实施了核查和评估计算,得出委估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①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评估结果

在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委估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评估结果为484,122,950.00元。

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评估结果

在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委估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评估结果为437,793,400.00元。

③评估结论

委估资产组采用市场法测算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高于采用收益法测算的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故以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综上所述,委估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结果为484,122,950.00元,与账面净额相比,评估减值264,486,030.12元,减值率35.33%。

(二)信用减值准备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依据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2、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为人民币3,245.66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3155.11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195.12万元,转回应收票据减值准备104.57万元。

(三)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2、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结合第三季度末合同资产所属客户信用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评估信用风险损失,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85.13万元。

(四)存货跌价减值准备

1、计提存货跌价减值准备的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计提存货跌价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并计入当期损益,2025年前三季度转回存货跌价减值准备684.23万元。

二、本次计提预计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8,924.90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减少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人民币28,924.90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对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三、上述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原则,其计提方法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5-043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

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相应修订《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同时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对监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其中《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下转4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