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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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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玉鹏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玉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玉鹏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5-070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5年10月29日,公司已累计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7,500万元。

一、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福22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归还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8,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5年10月29日,公司已累计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7,500万元,尚未归还的募集资金为70,000万元。公司将在规定到期日之前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5-069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07日(星期五)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至11月0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fst-zqb@firstpv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07日(星期五)10:00-11: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07日(星期五)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周光大先生

独立董事:刘梅娟女士

财务负责人:许剑琴女士

董事会秘书:章樱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07日(星期五)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至11月06日(星期四)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fst-zqb@firstpv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部门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61076968

邮箱:fst-zqb@firstpv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5-068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可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包括人员薪酬、跨境支付、承兑汇票等方式),后续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发行可转债“福22转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3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3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170,283.02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3,829,716.98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2022〕648号”《验证报告》。公司及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据公司统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福22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金额,未经年审会计师鉴证。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建设募投项目、支付募投项目后续投资款的情况中可能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涉及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需要支付人员薪酬、保险、税金等。根据相关规定,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可操作性较差。

(二)募投项目可能涉及从境外购置设备、材料等相关业务,受到募集资金账户功能限制,需要向境外供应商以外汇或信用证等方式支付款项,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进行现汇支付;同时海关进口增值税等税款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

(三)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以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款项。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中的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应该在六个月内完成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操作流程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财务中心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中心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3、公司在明细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凭证、交易合同、自有资金支付等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支付凭证、交易合同、付款凭证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专门建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募投项目;

4、公司将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定期汇总通知保荐人。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可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包括人员薪酬、跨境支付、承兑汇票等方式),后续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此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相关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5-067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建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六号一一定期报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编制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4《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5《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6《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7《关于修订〈ESG工作小组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可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包括人员薪酬、跨境支付、承兑汇票等方式),后续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