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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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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沈汉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淑英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汉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淑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汉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淑英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2025-043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0月28日,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管理层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注册资本变更相关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133号文核准,于2019年8月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好客转债”)63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30亿元,期限为6年,转股期起止日为2020年2月12日至2025年7月31日。截止2025年7月31日,因“好客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11,345,062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11,345,062元。

二、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予以修订。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新增条款或删减条款导致《公司章程》条款编号、文中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将同步更新,对应条款内容无实质性变化的,不在下列修订对比情况中列示,其他未涉及修订处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公司章程》条款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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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44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