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下转450版)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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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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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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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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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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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曹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文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凯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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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曹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文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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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曹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文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凯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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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曹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文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凯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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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曹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文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凯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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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曹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文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凯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5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5-044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拟将公司董事会席位数由现有的“7名”调整为“7-9名”,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设职工代表董事席位1名。
基于上述调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冯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冯速先生,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硕士。2002年9月至2006年6月,就读于河北师范大学生物技术专业,取得学士学位;2006年9月至2009年3月,就读于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取得硕士学位;2009年3月至2012年9月,任江苏靶标生物医药研究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2年9月至2017年5月,任美药星(南京)制药有限公司生物药部门负责人;2017年5月至2020年5月,任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基础科学研究院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基础科学研究院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基础科学研究院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冯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南京唯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合计持有公司641,250股股份。冯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证券代码:688105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5-043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席位、
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担监事会职责。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将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调整公司董事会席位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切实保护股东与职工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增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席位由7名调整为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三、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包括:
(一)调整“股东大会”统一规范表述为“股东会”。
(二)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职权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修订股东会召集与主持相关条款,调整股东提案权持股比例等。
(三)落实监事会取消事项
删除监事和监事会专章及其他章节中涉及的“监事”“监事会”内容,监事会职权调整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四)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要求
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内容。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明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法定职权,并规定薪酬与考核、提名等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
(五)完善内部审计机构与工作开展等内容。
(六)完善注册资本减少和增加等内容。
(七)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所做的其他补充与调整。
(八)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条款编号、数字大小写、标点符号、目录的调整。
本次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亦做同步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司文件。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行政部具体办理本次章程修订的相关工商备案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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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相关制度的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修订和制定的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司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说明:
为便于对照,仅涉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所做的规范表述性修订、“章”或“节”的顺序调整或删除、条款序号及编号等调整,本对照表不再单独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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