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下转454版)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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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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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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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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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截至本报告期末,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84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0.88%,未在上述“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中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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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方能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火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火红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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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方能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火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火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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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方能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火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火红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5-047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制定、修订及废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公司内控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将取消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履行职责至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届时,公司监事会将依法予以取消,现任监事会成员自动离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公司章程》修订情况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最终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结果为准。
三、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相关的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制度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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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序号5-14项制度的修订、制定及废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修订及制定后的各项制度公司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年10月)
《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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