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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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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薛革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秋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金花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薛革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秋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金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薛革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秋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金花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0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

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

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自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0月20日,公司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4,444,280股,公司总股本由439,065,657股变更为443,509,937股。

二、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予以取消,现任各位监事的职务自然免除并停止履职,《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1、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2、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部分表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

3、其他主要修订内容详见附件:《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其中不影响条款含义的标点调整、语句调整等非实质性条款修订不再逐条列示。《公司章程》修订后,部分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上述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四、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修订及制定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中,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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