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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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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蔡晶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明霞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蔡晶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明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蔡晶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明霞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5-041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调整,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表述相应删除。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具体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保持一致,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和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中1-12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上述制度中1-15项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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