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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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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74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5-042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7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姜登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8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47)。

4、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8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

5、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4年8月7日为授予日,以24.5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72.8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市场环境较公司推出本次激励计划时发生较大变化,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与之相关的《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通过持续优化现有的薪酬体系、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等一系列路径保障对公司核心团队的激励,推动公司快速发展,为股东带来更持久的回报。

三、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此外,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2、鉴于本次激励计划已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承诺

依据相关监管法规,公司承诺,自股东大会通过终止本次激励计划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行业、市场并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及人才引进的实际情况,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调动管理层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此外,公司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择机尽快推出完善、有效的激励计划方案,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终止已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的原因及后续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5-043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9日

至2025年1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3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永信至诚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永信至诚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会议联系人:张恒

联系电话:010-50866160

邮箱:yxzc@integritytech.com.cn

邮编:100094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5-044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予以公告。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的减值损失共计279.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5年前三季度需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07.66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2025年前三季度需冲回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8.20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79.64万元,相应减少公司合并利润总额279.64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金额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5-039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晶晶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四)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市场环境较公司推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时发生较大变化,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与之相关的《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关联董事张凯先生、张雪峰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3)。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