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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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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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布置,同时,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 现场参会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 现场参会登记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砾田路2号开沃大厦A栋20层董事会办公室
(三) 现场参会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以下简称“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非法人组织股东登记。非法人组织股东应由该组织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出席现场会议,除应按照上述1/2/3提供相关登记资料外,还应出示受托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应说明授权参会股份数量)、受托证券公司的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及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 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在上述登记时间、登记地点到公司现场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邮件主题或信函上请注明“拉普拉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电子邮件或者信函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11月18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 注意事项
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照上述登记资料的要求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电话:0755-89899959
2、 电子邮箱:ir@laplace-tech.com
3、 联系人:吴湘
(二) 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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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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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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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39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所持有的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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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累计投入进度是基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投入情况计算得出。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详情,请参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在商业银行进行的保本保息类存款产品(包括活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不属于上述现金管理投资行为,不占用本次授权额度。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等。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4,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公司最近12个月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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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的“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额。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二、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所持有的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业务相关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38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
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拟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调整,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现任监事(含监事会主席)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监事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将文字表述的数字如“2/3”修改为“三分之二”、“5%”修改为“百分之五”,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内容对照详见附件。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三、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和制定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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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序号1-3和序号11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上述序号1由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上述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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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48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