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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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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潘延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益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延华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潘延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益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延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潘延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益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延华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5-058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潘延庆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此次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5-059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公司于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10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7月12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1)。

(三)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内容在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3年9月9日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离职、3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664人调整为621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2,900,440份调整为2,812,320份。

(六)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54.00元/股调整为38.36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2,812,320份调整为3,937,248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300,000份调整为420,000份。

(七)2024年7月18日,公司发布《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的420,000份股票期权因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未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预留权益已失效。

(八)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38.36元/股调整为38.06元/股。

(九)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38.06元/股调整为37.76元/股。同时,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第一个行权期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同时,部分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条件未达成A,行权比例相应调整,注销其所持有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在达成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考核条件的激励对象中,实际可行权激励对象为354名,本次行权价格为37.76元/股,本次行权数量429,089份。

(十)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37.76元/股调整为37.46元/股。同时,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第二个行权期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同时,部分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条件未达成A,行权比例相应调整,注销其所持有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在达成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考核条件的激励对象中,实际可行权激励对象为454名,本次行权价格为37.46元/股,本次行权数量956,675份。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原因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总股本125,479,3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行权价格=37.76-0.3=37.46元/股。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行权价格由37.76元/股调整为37.46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事项、行权事项及注销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事项、行权事项及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5-060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956,675股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公司于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10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7月12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1)。

3、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内容在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5、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3年9月9日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离职、3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664人调整为621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2,900,440份调整为2,812,320份。

6、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54.00元/股调整为38.36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2,812,320份调整为3,937,248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300,000份调整为420,000份。

7、2024年7月18日,公司发布《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的420,000份股票期权因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未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预留权益已失效。

8、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38.36元/股调整为38.06元/股。

9、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38.06元/股调整为37.76元/股。同时,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第一个行权期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同时,部分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条件未达成A,行权比例相应调整,注销其所持有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在达成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考核条件的激励对象中,实际可行权激励对象为354名,行权价格为37.76元/股,行权数量429,089份。

10、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37.76元/股调整为37.46元/股。同时,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第二个行权期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同时,部分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条件未达成A,行权比例相应调整,注销其所持有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在达成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考核条件的激励对象中,实际可行权激励对象为454名,本次行权价格为37.46元/股,本次行权数量956,675份。

(二)首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三)历次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行权价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23年9月9日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离职、3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664人调整为621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2,900,440份调整为2,812,320份。

2、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54.00元/股调整为38.36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2,812,320份调整为3,937,248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300,000份调整为420,000份。

3、2024年7月18日,公司发布《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的420,000份股票期权因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未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预留权益已失效。

4、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38.36元/股调整为38.06元/股。

5、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38.06元/股调整为37.76元/股。

6、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37.76元/股调整为37.46元/股。

(四)各期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2025年7月4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354人,行权股票数量为429,089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125,050,244股变更为125,479,333股。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规定的期权授予对象行权条件。同意符合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期权授予对象就其获授的股票期权进行批量行权。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三)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3年7月19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在2023年授予,则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在2024年授予,则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成就,等待期已于2025年7月18日届满。

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说明如下:

综上所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54名,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9.81%,共计956,675份,占公司总股本(以公司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计算)约为0.76%。

(四)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鉴于第二个行权期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同时,部分员工个人考核条件未达成A,行权比例相应调整,注销其所持有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业绩考核、个人绩效、离职或个人特殊情况导致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予以注销处理,共注销股票期权148,238份。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年7月19日

(二)行权数量:956,675份

(三)行权人数:454人

(四)行权价格:37.46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七)行权安排: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公司管理层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行权窗口期,统一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须在公司确定的行权窗口期内行权完毕;行权窗口期届满,当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再行权或递延至下一行权期,由公司予以注销。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以上表格中已剔除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及个人绩效考核为“D”而不符合激励对象的人员。

四、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2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合计142,284份;1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部分不达标,其考核不达标部分的股票期权合计5,954份,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8,238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规定的期权授予对象行权条件。同意符合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454名期权授予对象就其获授的956,675份股票期权进行批量行权,行权价格为37.46元/股。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益坚先生在本次符合行权条件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B-S模型)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事项、行权事项及注销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事项、行权事项及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数量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