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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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1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非职工代表董事提名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于伟仕先生、于飞先生、于鹏飞先生、宋更申先生、王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于谦龙先生、蒋斌先生、谭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于谦龙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项,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非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张伟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与上述非职工代表董事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除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
1、于伟仕先生,194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北京医药行业协会资深副会长、中国医药卫生文化协会常务理事、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常务理事。2001年至今,担任悦康药业董事长。
于伟仕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46,466,108股,占公司股本32.55%,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于伟仕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于飞先生,198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金融学专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青年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中药协会药物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江苏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曾就职于辉瑞制药有限公司,2012年起历任悦康药业董事长助理、营销中心负责人等职务,2019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于飞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40万股,占公司股本1.20%,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于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3、于鹏飞先生,199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毕业于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金融学专业。2019年加入公司任董事长助理,2019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
于鹏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7,442股,占公司股本0.01%;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88万股,占公司股本0.64%,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于鹏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4、宋更申先生,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药理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河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主任,获评“河北省三三三人才”、“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河北省GMP检查员”、“河北省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2016年5月加入公司,任北京悦康科创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宋更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宋更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5、王霞女士,198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药理学会临床试验专委会委员。2017年7月加入悦康药业,任北京科创鼎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临床总监,2019年5月至今任北京科创鼎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能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于谦龙先生,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2006年9月至2011年8月任新疆石河子大学商学院讲师,2011年10月至今任上海理工大学副教授,2018年7月至今任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2025年5月至今任上海理工大学会计与税务系主任。2025年9月至今,任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谦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蒋斌先生,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9年9月至今任上海长三角商业创新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兼秘书长职务;2021年9月至今任上海长三角商创科技基金会理事兼秘书长职务。2023年11月至今,任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谭勇先生,1978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医药经济报》副总编,吉林卓信医学传媒集团副总裁。现任北京玉德未来控股公司总裁,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医药界·E药经理人》与《医药界·中国县域卫生》出品人兼总编辑,中国医疗健康产业投资50人论坛秘书长。2020年6月至今任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至今任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伟先生,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担任经济日报编辑部主任,2021年12月~2022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荷本世新(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荷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10月加入公司,负责公司品牌建设、公共事务等方面工作。
张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4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11号悦康创新药物国际化产业园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4日
至2025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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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的公告已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01;议案3.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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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下转49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