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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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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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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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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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连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有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苟佛红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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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连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有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苟佛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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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连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有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苟佛红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4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公司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交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6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连鹏先生、马建林先生、朱晓宇先生、黄宏宇先生、姜有军先生、李宗国先生等6人均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6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预计202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经营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32,345万元,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及2025年5月23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新增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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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由年初预计的32,345.00万元变更为34,345.00万元,新增日常关联交易2,00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懿笃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经济信息咨询。特种药材种植、加工及销售、农作物种植、农副产品、酒类、乳制品、水泥、硫化碱的制造及销售(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298,265.44万元,负债总额为1,465,186.5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33,078.8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75%。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63,170.26万元,净利润14,906.21万元。
2.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号园区
注册资本:32,112万元
法定代表人:牛济军
经营范围:莫高系列葡萄酒类生产、批发(含电子商务、互联网平台销售);葡萄原料、脱毒苗木、种条的繁育、销售;化学药品、原料药及制剂、中药制剂(仅限分支机构生产经营);啤酒原料、花卉林木、农作物种子、饲草的种植、加工,中草药种植,畜牧养殖及畜产品加工,农业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培训;农副产品(含粮食购销)及加工机械的批发零售;自有房屋场地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对口贸易、转口贸易。
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99,046.12万元,负债总额为17,491.6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1,554.4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7.66%。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825.80万元,净利润-5,275.07万元。
3.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三角城村三角城社398号
注册资本:195,539,347元
法定代表人:杨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初级农产品收购;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自动售货机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乳制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牲畜饲养;生鲜乳收购;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40,810.76万元,负债总额为131,603.0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09,207.7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65%。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001.57万元,净利润-16,684.91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形成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代购代销及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1. 土地使用权租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2. 加工承揽服务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3. 综合服务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及物价部门指定价格协商定价。对于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本公司在完成后按要求支付相关费用;对于本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其中水电费收取以当地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确定的收费时间为准,其余在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收取。
4. 代购、代销劳务所收取的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经营性交易,该交易属于正常经济往来。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关联交易所占采购和销售金额较小,对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且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未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