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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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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转债代码:118058 转债简称:微导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报告期末,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70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该账户未列入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积极推进可转债募投项目“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和“研发实验室扩建项目”的建设,以持续提高公司在半导体领域的竞争优势。

受益于国产存储芯片产能的持续扩充,以及逻辑、先进封装等领域设备国产化率的提升,公司半导体业务保持稳健增长。2025年1-9月半导体领域新增订单约14.83亿元,同比增长97.26%。2025年7-9月实现半导体设备营业收入约3.33亿元,同比增长132.66%;2025年1-9月累计实现半导体设备营业收入约5.26亿元,同比增长78.27%。

存储芯片领域,公司多款设备已实现规模量产,并广泛应用于国产存储芯片量产线,新增订单大部分来自于NAND和DRAM领域的头部客户。随着客户扩产节奏和工艺开发进度的加速,公司将持续扩大核心产品的产能并推进新产品的研发,相关工艺技术对推动存储芯片技术迭代尤其是3D DRAM、3D NAND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具有关键支撑作用。展望未来,在3D结构层数持续增加及客户产能规模加速扩张的背景下,相关设备需求有望持续放量,业务将保持增长态势。

先进封装领域,公司相关设备已在客户端进行验证,并与多家潜在客户开展技术交流。产品采用独特低温(50~200°C)控制技术,在保证薄膜高质量沉积的同时,满足先进封装技术低热预算、高晶圆翘曲度、厚膜沉积等低温高质量薄膜需求。先进封装技术是提升芯片整体性能的重要路径,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公司作为国内少数具备该领域设备研发与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相关业务预计将获得良好的发展机遇。

逻辑芯片领域,公司与国内主流厂商保持着稳定合作,多款设备已通过客户严格的技术验证,关键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能够满足国内客户当前技术的需求以及未来技术更迭的需要。随着国内市场对高端国产薄膜沉积设备需求的增长,该领域业务有望保持增长态势。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潇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潇莹

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潇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潇莹

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潇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潇莹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77

转债代码:118058 转债简称:微导转债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同意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按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7,524.0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5]39658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前三季度共计新增计提减值准备2,692.99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78

转债代码:118058 转债简称:微导转债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景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7,524.0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前三季度共计新增计提减值准备2,692.99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使公司财务报表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79

转债代码:118058 转债简称:微导转债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7,524.01万元,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04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7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11,700,000张(1,170,000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78,396.2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8,921,603.78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中兴华验字(2025)第430011号的《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保荐人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该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5年8月1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及拟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07.84万元(不含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63.45万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63.45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7,524.01万元。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5]39658号),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8月12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80

转债代码:118058 转债简称:微导转债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资金等

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04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7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11,700,000张(1,170,000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78,396.2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8,921,603.78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中兴华验字(2025)第430011号的《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保荐人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该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中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需要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形。主要包括: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此外,人员薪酬费用需要按照工时投入分别归集于相关募投项目及其他项目,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不便于日常募集资金管理和账户操作。

2、根据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公司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税费等费用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3、支出涉及到购买海外设备、材料等费用,需使用外币或信用证进行支付,受募集资金专户功能限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先通过外汇或信用证支付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此外,涉及海关、税务、进口增值税等支出仅能使用特定的扣款账户统一支付,募集资金账户无法作为扣款账户,公司需通过自有资金账户先行支付,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4、为了提高经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部分项目采用集中采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一次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同时涉及到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不适合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需以自有资金先行统一支付。

(下转5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