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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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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1、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在智能可穿戴市场持续深耕,市场地位保持领先;同时开拓了智能眼镜、无线麦克风、智能录音助手等新的低功耗智能硬件市场。随着AI技术的快速发展,智能硬件市场新机遇不断涌现,公司在低功耗无线计算SoC领域的技术积累和前瞻性布局,为未来发展打开新的成长空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收9.95亿元,同比增长5.66%,三季度由于国补的边际效应递减,下游需求转弱,第三季度营收增速稍放缓。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7亿元,同比增长39.11%。

2、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积极投入研发,研发人数同比保持增长,前三季度研发投入5.39亿元,同比增长13.73%。公司下一代低功耗高性能智能可穿戴芯片BES6000系列研发进展顺利,预计将于明年上半年进入送样阶段。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国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广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骏杰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赵国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广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骏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国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广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骏杰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Liang Zha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Liang Zhang 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Liang Zhang先生、赵国光先生、汤晓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李现军先生、董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8)。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Liang Zhang先生、赵国光先生、汤晓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董莉女士、李现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现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董莉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现军先生已经参加并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学习。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文件。

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此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将另行选举1名职工代表董事,与上述3名非独立董事及2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Liang Zhang先生,1974年出生,美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恒玄科技董事长。1998年至2015年,Liang Zhang先生历任Rockwell Semiconductor Systems工程师、Marvell Technology Group Ltd.工程师、Analogix Semiconductor,Inc.设计经理、锐迪科微电子工程副总裁、中信资本投资顾问,2016年1月至2022年4月任恒玄科技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恒玄科技董事长。

Liang Zhang先生为恒玄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6,237,592股公司股票。

赵国光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至2015年,赵国光先生历任RFIC Inc.工程师、锐迪科微电子设计经理、运营总监、运营副总裁,2015年6月至2016年1月任恒玄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9年11月任恒玄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任恒玄科技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3月至2021年5月,任恒玄科技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5月至至2022年4月任恒玄科技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22年4月起至今,任恒玄科技副董事长、总经理。

赵国光先生为恒玄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16,296,578股公司股票。

汤晓冬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恒玄科技董事、董事长助理。2002年至2009年,汤晓冬女士任美迈斯律师事务所经理,2015年6月至2019年7月任恒玄有限监事,2019年7月至今任恒玄科技董事。

汤晓冬女士为恒玄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18,693,379股公司股票。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莉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11月至2015年7月,任锐迪科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执行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易鑫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时代天使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执行董事。

董莉女士与恒玄科技、恒玄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恒玄科技股票。

李现军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1992年8月至1999年2月,任惠普医疗产品(青岛)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999年3月至2015年6月,历任铁姆肯集团旗下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等,2015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江苏帝达贝轴承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康迈(南京)机械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总监。

李现军先生与恒玄科技、恒玄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恒玄科技股票。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2889弄长泰广场B座201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9日

至2025年1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项。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8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7:00)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2889弄长泰广场B座201室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2889弄长泰广场B座201室

联系电话:021-68771788-6666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