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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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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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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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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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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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蒋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跃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邬新巨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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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蒋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跃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邬新巨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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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蒋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跃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邬新巨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计划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之日起自行解除职位(即免除蒋秦峰、王蒋松监事一职)。《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调整董事会人数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切实保护股东与职工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增设1名职工董事,董事会人数由7人相应调整为8人。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因取消监事会,删除“监事”相关条款及描述。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具体变更最终以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表。
四、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基本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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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订的第1-7项治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治理制度及相关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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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56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