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接566版)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红旗大道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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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相关文件于2025年10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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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敏
电话:0573-87987181
电子邮箱:security@watson-tech.com.cn
传真:0573-87987189
2、拟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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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8日通过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秦峰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我们作为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对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8日通过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蒋生华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后续,公司计划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之日起自行解除职位(即免除蒋秦峰、王蒋松监事一职)。《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制定。
修订和制定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