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10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铁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焕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泉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卢铁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焕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铁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焕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铁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焕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泉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铁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焕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铁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焕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5-077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合实际情况,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5-078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10号楼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4日

至2025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以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七)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以2025年11月13日17:00时前公司收到电话或电子邮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和2025年1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10号楼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10号楼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97

电话:010-8192 0188

联系人:崔明明

电子邮件:cnnp_zqb@cnnp.com.cn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10-30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5-075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权益型并表类REITs(三期)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项目实施背景

2022年5月25日,国务院推出《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明确积极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2022年6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资产证券化市场功能支持企业盘活存量资产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的通知》,明确支持能源及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行业企业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2023年6月3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银行间企业资产证券化市场功能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质效的通知》,明确大力推进不动产信托资产支持票据(银行间类REITs)业务。2024年10月1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绿色及转型债券相关机制的通知》,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生态环保等绿色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发行绿色不动产信托资产支持票据、绿色资产支持票据(ABN)、绿色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等创新产品,盘活绿色资产。

为有效盘活新能源产业存量资产,解决中国核电新能源产业长足发展的资金需求,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核电)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权益型并表类REITs(三期)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汇能)权益型并表类REITs(三期)发行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中核汇能权益型并表类REITs发行方案

(一)方案要素

中核汇能拟推动光伏并表类REITs发行工作,发行规模约25.36亿元,中核汇能及关联方合计认购20%的有限合伙份额实现并表管理,并担任后续项目运营管理机构。中核汇能权益型并表类REITs(三期)发行方案的关键要素如下:

1.底层资产:中核汇能自持或下属子公司持有的光伏新能源项目,初步确定为5家项目公司持有的光伏资产,资产组估值合计31.71亿元。

2.产品期限:不超过23年(设置双向回拨机制,优先A1档每3年开放退出,优先A2档每5-10年开放退出,中核汇能在A1档及A2档每次开放退出时均可行使优先收购权,最终期限及规模分配以发行情况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开放退出期履行开放退出程序、中核汇能具有优先收购权,可以根据上述权利行权与否决定产品是否存续,最终期限及规模分配以发行情况为准。

3.融资架构:有限合伙+专项计划。专项计划代表投资人持有合伙企业80%份额。

4.产品分层:分为优先级和次级,主要考虑到部分银行投资者对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要求,仅能投资产品优先级,需要次级作为产品安全垫,按照100万元设置。外部投资人持有比例合计约为资产组估值的80%,约为25.35亿元。

5.目标投资人:优先级为机构投资者,次级为中核汇能或指定子公司持有。

6.运营保障措施:(1)项目公司售电收入收益权质押担保;(2)中核汇能运营保障支持。

7.还本付息安排:优先级按年付息,期间还本,到期一次性偿还剩余本金,次级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偿还剩余本金并分配剩余收益。

8.还本付息来源:优先级还本付息来源包括标的项目净现金流、运营保障现金流、标的资产处置收入(如需),次级享有剩余收益。

(二)底层资产情况

本次发行底层资产包括5家项目公司持有的光伏资产,总装机规模47.30万千瓦。

(三)主要交易流程

1.设立合伙企业

中核汇能作为LP1,中核汇能并表子公司作为GP,原始权益人作为LP2共同设立合伙企业。LP1及GP合计实缴20%的合伙份额,具体以届时签订的合伙协议为准。

2.产权的非公开转让

中核汇能或其下属公司将所持有的项目公司产权转让至合伙企业。

3.合伙企业对项目公司发放借款并进行贷款置换、增减资(如有)

产权非公开转让完成后,为实现项目公司现金流以偿还借款的方式向合伙企业分配,需通过合伙企业向项目公司发放借款,具体贷款利率通过发行时票面利率及税费计算。

三、本次发行的目的与意义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核汇能本次发行是积极响应国务院“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政策号召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金融实践;通过本次发行,中核汇能可取得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底层资产的外部负债、并购其他新能源项目,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盘活存量资产,增强资产流动性,全面改善财务指标。

四、项目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因本次发行尚需监管机构的审批,且本次并表类REITs结构复杂,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工作仍存在较多不确定的因素,公司将持续关注中核汇能本次发行的后续情况,积极推动本项目的申报发行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5-076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更换部分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董事离任不会导致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三)后续选聘安排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更换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刘为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虞国平先生已按照公司离职相关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

公司董事会谨向虞国平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刘为民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为民先生:

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历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等。

刘为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5-07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邹正宇、董事赵军因公无法出席,委托董事詹应武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虞国平因公无法出席,委托董事武汉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2025年10月17日由董事会办公室提交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事12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3人)。董事邹正宇(非独立董事)、董事赵军(非独立董事)因公无法出席,委托董事詹应武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虞国平(非独立董事)因公无法出席,委托董事武汉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以上受托人取得了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会议由董事长卢铁忠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设立中核核能共享业务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中核核能共享业务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二、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本部2024年度经营班子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董事邹正宇、张国华作为考核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四、通过了《关于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权益型并表类REITs(三期)发行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权益型并表类REITs(三期)发行方案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五、通过了《关于提名更换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更换部分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六、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七、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5-074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中核核能共享业务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核电)拟投资设立中核核能共享业务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准注册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中核共享”)。

● 公司拟出资30,000万元,持有中核共享100%股权。

● 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设立中核共享尚需获得市场登记主管部门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中核共享设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技术开发、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深化集约化改革,公司拟出资3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中核共享,并由其作为采购中心、财务中心及法律合规中心,为公司相关业务提供支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核核能共享业务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设立中核共享。公司本次设立中核共享事宜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设立中核共享事宜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中核共享基本情况

1.拟定公司名称:中核核能共享业务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

3.注册资本:30,000万元

4.经营范围(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集中采购管理、供应商关系维护、采购流程优化、库存管理等。会计服务。法律咨询、合同审核与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合规风险评估与控制、案件纠纷处理、法律服务等。其他技术服务。

5.股权结构:

6.法人治理结构

中核共享不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设董事1名;中核共享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会计师1名。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设立中核共享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是公司进一步深化集约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在采购、财务、法律合规层面为公司发展提供支持。本次对外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中核共享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及战略规划,但公司本次设立中核共享尚需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中核共享设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对此,公司将在充分认识上述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变化和行业发展动态,组建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团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资源支持中核共享业务发展,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经营策略和管理措施,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力求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