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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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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18版)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 13:3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市天泽大路3333号亚泰会议中心。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天泽大路3333号亚泰会议中心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人:韦媛、顾佳昊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2025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10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4年3月27日,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集团”)、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市金控”)签署了《意向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20.81%股份出售给长发集团,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9%股份出售给长春市金控或其指定的下属子公司。

公司本次出售已经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号),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9日、6月8日、7月9日、8月9日、9月10日、9月28日、10月30日、11月30日、12月31日和2025年1月28日、2月28日、3月29日、4月29日、5月30日、6月28日、7月30日、8月29日、9月30日披露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3号、临2024-042号、临2024-062号、临2024-076号、临2024-089号、临2024-098号、临2024-111号、临2024-124号、临2024-145号、临2025-011号、临2025-015号、临2025-025号、临2025-046号、临2025-063号、临2025-070号、临2025-083号、临2025-091号、临2025-094号),对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就上述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同各相关方持续沟通协商,并积极推进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