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377 证券简称:宁沪高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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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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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报告期子公司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约人民币49,328千元,其中国创开元二期基金约人民币35,070千元、中北致远基金约人民币-1,383千元、洛德汇智基金约人民币-97千元、富安达优势成长基金约人民币15,738千元。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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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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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报告期末A股股东总数37,752户、H股股东人数358户,合计38,110户。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业务进展情况
(1)7-9月份业务进展情况
2025年7-9月,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各项业务实现营业总收入约人民币3,575,657千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2.76%;剔除建造收入实现营业总收入约人民币3,233,007千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72%。其中,收费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2,597,177千元,同比下降约0.05%;配套业务收入实现收入约人民币416,440千元,同比下降约7.29%,主要是受油品销售单价下降影响;地产业务结转收入约人民币3,229千元,同比下降约55.87%,主要是子公司地产项目交付规模同比减少;电力销售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71,631千元,同比下降约5.60%,主要是云杉清能公司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量有所减少;确认建造收入约人民币342,650千元,同比下降约57.64%;其他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44,530千元,同比下降约15.89%,主要是子公司广告业务结算模式调整及部分广告牌拆除所致。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2025年7-9月,本集团累计营业成本支出约人民币1,650,082千元,同比下降约23.95%;剔除建造成本累计营业成本支出约人民币1,307,432千元,同比下降约3.92%,主要是本报告期集团收费业务成本和配套服务业务成本等同比减少所致。受益于积极有效的融资措施,财务费用支出约人民币205,235千元,同比下降约16.55%。受公司持有的基金估值上升影响,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约人民币49,328千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人民币203,560千元。本集团实现营业利润约人民币1,979,428千元,同比增长约14.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1,413,224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约3.06%。
(2)1-9月份业务进展情况
2025年1-9月,本集团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约人民币12,981,379千元,比去年同期下降约7.66%;剔除建造收入实现营业总收入约人民币9,115,681千元,较去年同期下降约1.25%。其中,道路通行费收入约人民币7,201,489千元,同比增长约1.03%;配套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244,360千元,同比下降约3.93%,系油品销售单价同比下降导致;地产业务累计结转销售收入约人民币22,260千元,同比下降约83.34%,系由于房屋交付规模小于上年同期;电力销售实现收入约人民币506,852千元,同比下降约4.35%,主要是子公司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量同比减少;确认建造收入约人民币3,865,699千元,同比下降约19.92%,系对路桥项目的建设投入同比减少;其他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40,720千元,比去年同期下降约2.54%,主要由于子公司广告业务结算模式调整及部分广告牌拆除所致。
报告期内,集团控制并已建成通车的12个收费路桥项目的运营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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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受2024年11月起沪武高速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施工影响,宁常高速本报告期内通行费收入同比有所下降;受该施工影响,沪宁高速本报告期内通行费收入同比有所增长。
注2:受2025年4月起扬溧高速镇江南至丹徒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封闭施工影响,镇溧高速本报告期内通行费收入同比下降;受该施工影响,五峰山大桥本报告期内通行费收入同比有所增长。
注3:受2025年6月京沪高速公路广陵枢纽至靖江枢纽段扩建工程封闭施工影响,广靖高速和锡澄高速本报告期内通行费收入同比有所下降。
注4:报告期内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天数为16天,去年同期为17天,实际收费天数相同,为257天。
2025年1-9月,本集团累计营业成本支出约人民币7,936,347千元,比去年同期下降约13.16%,主要由于建造成本同比减少所致,剔除建造成本累计营业成本支出约人民币4,070,649千元,比去年同期下降约5.59%,财务费用支出约人民币643,409千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0.70%。2025年1-9月,本集团累计实现营业利润约人民币5,141,152千元,比去年同期下降约1.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3,837,104千元(每股盈利约人民币0.7617元),比去年同期下降约6.86%。
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9月起江苏省免收高速救援拖车吊车费。2025年8月14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关于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9月1日起,江苏免收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拖车、吊车费用,救援车辆由各高速公路的运营单位负责。2024年,公司清障服务收入约人民币9,784千元,约占公司营业收入的0.04%,预计前述因素造成的波动对本公司整体营收的影响甚微。
3、合并范围变更
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2025年7月8日,无锡市靖澄广告有限公司注销。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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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云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昌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璐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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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陈云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昌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璐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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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云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昌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璐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 2025-050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企业合规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本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由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职权。基于监事会的取消,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本次修订的详细情况请见附件《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行使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本公司监事自动解任,《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附件: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修订条文对照表
建议修订详情如下(注: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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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63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