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顾伟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峰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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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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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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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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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华建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院”)作为债权人,申请上海锦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绣公司”)破产清算,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5日裁定立案受理,环境院申报债权共计152,834,487.55元,其中108,090,630元工程款优先受偿。2025年8月15日,法院指定的破产清算管理人作出对环境院申报不予确认的认定,环境院于9月4日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5日立案。环境院上述债权存在无法或部分无法收回的可能。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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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顾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峰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潇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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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顾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峰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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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顾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峰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潇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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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顾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峰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潇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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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顾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峰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潇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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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顾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峰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潇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5-056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八人,现场实到董事五人,董事陆雯、翁逸凡、金健通讯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顾伟华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季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2.《关于下属子公司华建数创重组方案的议案》
同意《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重组方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提交重整申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重组方案》项下的注资方案涉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现代设计集团与公司下属子公司韵筑投资共同向华建数创注资,注资方案如果实施,构成关联交易。前述方案尚需人民法院通过重整程序批准后实施,最终注资主体以及注资方案存在不确定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关联董事顾伟华、沈立东回避表决,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5-057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华建数创拟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上午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华建数创重组方案的议案》。因行业下行和市场原因,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数创”)陷入经营困境,但具备重整价值,华建数创已进行庭外重组,公司同意华建数创进一步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交重整申请。
2、华建数创能否进入重整程序、重整能否成功以及具体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如最终华建数创重整不成功,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并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公司将可能失去对华建数创的控制权,存在失去对子公司的持股的风险,届时公司将无法再将华建数创纳入合并报表。
一、华建数创拟申请重整情况概述
1、华建数创(申请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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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华建数创(申请人)的经营状况及财务信息
华建数创定位为公司数字化转型主力,专注于建筑数字化(BIM/CIM)、智慧城市、AI场景创新等业务。华建数创拥有多项核心技术资质,并获评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华建数创员工于2023年曾逾200人,研发投入占比超15%,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与项目实施能力。华建数创作为公司旗下的信息化主体公司和数字化转型主力企业,专注于以建筑数字科技赋能工程建设行业,是一家自主可控的建筑设计数字化全生命周期软件平台咨询开发和建筑数据的服务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建数创账面资产总额71,898,934.64元,负债总额142,353,596.39元,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丧失清偿能力。
二、华建数创申请重整的具体原因及目的
华建数创因行业下行和市场原因,陷入经营困难,无能力支付对外债务,已影响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华建数创符合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申请重整的法定条件。
华建数创拥有60余项软著、多项发明专利及自主可控的ArcOS平台,具备重整基础。同时,华建数创符合国家“数字中国”政策导向,目前城市数字化转型市场需求明确,有较高市场价值和发展前景,具有挽救价值。
三、华建数创的庭外重组情况
2025年8月8日,上海贸促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长三角庭外重组中心受理华建数创的庭外重组申请。庭外重组过程中,长三角庭外重组中心重组顾问指导华建数创对债务进行梳理和确认,并结合债权债务、华建数创经营规划等情况,形成《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重组方案》,该方案已经华建数创的债权人和出资人表决。
根据《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重组方案》项下的注资方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设计集团”)拟以经评估的“工程建设智慧数字产业化平台”资产(含正在申请的软件著作权)约5,600万元(暂定,具体金额以国资备案为准)对华建数创进行注资;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韵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筑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华建数创注资6,000万元(暂定,视偿债金额调整)。上述两个主体拟合计为华建数创注资约1.16亿元(暂定)。若各方按上述注资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下属子公司韵筑公司将成为华建数创的控股股东。
上述注资方案涉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现代设计集团与公司下属子公司韵筑公司共同向华建数创注资,注资方案如果实施,构成关联交易。前述方案需经人民法院通过重整程序批准后方能实施,最终注资主体以及注资方案存在不确定性。
四、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华建数创股东会
华建数创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重组方案》,同意华建数创向法院提交重整申请。
2、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重组方案》,同意华建数创向法院提交重整申请。
五、重整事项被法院受理可能存在的障碍及解决措施
华建数创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华建数创申请重整是基于在已进行庭外重组并取得一定成果基础上进行的,并非孤立事件。公司将加强与相关各方沟通,并结合实际情况尽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积极推进该事项的实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华建数创申请重整对公司影响及董事会意见
经测算,本方案对上市公司净利润不产生影响,对净资产影响较小,最终影响以重整完成、注资方案实施后的财务数据为准。若进入重整程序的,管理人将负责华建数创的重整相关工作。公司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进行财务处理。
公司董事会认为,华建数创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各项财务指标的比例较低,公司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股东责任,本次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高管拟于2025年11月3日至2026年2月2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如下:公司副总裁周静瑜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90,000股,占总股本的0.0196%;公司副总裁疏正宏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86%;公司总工程师王卫东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75%;公司财务总监吴峰宇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37%;公司工程总监过震文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75%;公司董事会秘书朱倩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62%;公司董事金健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52%。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发布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1)。
八、风险提示
华建数创能否进入重整程序、重整能否成功以及具体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如最终华建数创重整不成功,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并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公司将可能失去对华建数创的控制权,存在失去对子公司持股的风险,届时公司将无法再将华建数创纳入合并报表。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