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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全称的理由及风险提示
为体现集团化企业优势及上市公司品牌形象,同意变更公司全称为“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的名称为准),英文名称变更为“Nanjing Pharmaceutical Group Company Limited”。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均保持不变。
本次拟变更公司全称事项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经营业务开展需要, 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全称影响公司股 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公司全称变更不改变原签署的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合同的效力。公 司更名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更名后的公司承继。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证 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一并进行相应变更或登记备案。
以上名称变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上述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全称及注册资本等具体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全面修订,具体修订内容(粗体及下划线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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