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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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因监事会章节删除而影响的原《公司章程》章节、条款序号做相应调整,《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现任监事解除监事职务,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予以废止。在此之前,公司监事会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监事会职责。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达仁堂 编号:临2025-039号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45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577,352,140.60元人民币(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50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770,094,356股(其中,A股570,094,356股,S股2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86,731,172.2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87.67%。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29日,公司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2023一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2025年10月29日,公司2025年第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2023一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达仁堂 公告编号:2025-040号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中国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17号达仁堂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5日
至2025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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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于2025年8月15日、2025年10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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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拟参加会议的境内可限售流通股股东于2025年11月19日之前,将参加会议的意愿书面通知公司。
2、凡拟参加会议的无限售流通股个人股东,需于2025年12月12日12:00前凭个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凡受本公司股东委托出席大会的个人股东受托人,需于2025年12月12日12:00前将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送达公司后,持该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受托人身份证出席大会。
3、凡拟参加会议的无限售流通股法人股东,需于2025年12月12日12:00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受托人身份证、联系电话进行登记。凡受本公司股东委托出席大会的法人股东受托人,需于2025年12月12日12:00前将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送达公司后,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受托人身份证出席大会。
4、为方便股东,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股东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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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受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17号达仁堂大厦
联系部门:证券与投资部
联系电话:022-27020892
邮 箱:drt600329@163.com
特此公告。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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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达仁堂 编号:临2025-035号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中国准则第三季度报告与国际准则的第三季度报告。
据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管理层所知,没有任何其他信息将致使该报告不确实或具有误导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5-037号)
经董事会审阅,认为本次对《公司章程》中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的相关条款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师,续聘胡官陈有限责任合伙会计师事务所(FKT)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其聘金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5-038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临时公告2025-039号)
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50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调整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公司本部经营管理部室新增设立“供应链管理中心”;撤销“智能制造中心”与“药材资源中心”,其职能分别并入“供应链管理中心”与公司下属药材分公司;撤销“产品规划部”,其职能并入公司下属健康科技产业发展分公司“产品与品牌发展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达仁堂 编号:临2025-038号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师,续聘胡官陈有限责任合伙会计师事务所(FKT)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其聘金的议案。
一、拟聘任境内审计师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0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0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3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80,831.77万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4,297.32万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8,752.55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家,前五大主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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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家,前五大主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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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912.60万元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963.98万元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600.88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9,081.7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均已整改完毕。
最近三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0人次、行政监管措施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行业惩戒2人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无诚信不良情况。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丽君,2009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苏亚平,2008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威,注册会计师,2009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从事报告复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去年的审计费用标准及事务所的报价,本期审计费用收费拟为230万,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减少。年报审计费用160万,内控审计费用70万。
二、拟聘任境外审计师的情况说明
胡官陈有限责任合伙会计师事务所(FKT)是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合作关系的境外审计机构,有利于确保境内外审计工作高效完成。胡官陈有限责任合伙会计师事务所(FKT)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境外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胡官陈有限责任合伙会计师事务所(FKT)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其聘金。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师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胡官陈有限责任合伙会计师事务所(FKT)是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合作关系的境外审计机构,有利于确保境内外审计工作高效完成。胡官陈有限责任合伙会计师事务所(FKT)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境外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胡官陈有限责任合伙会计师事务所(FKT)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审计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师,续聘胡官陈有限责任合伙会计师事务所(FKT)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其聘金的议案。
(三)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达仁堂 编号:临2025-036号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核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无误,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核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无误。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2023一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