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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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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2025年3月14日,上海哈茂、杨磊与孙继胜签署了《上海哈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杨磊与孙继胜之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孙继胜放弃其持有的剩余32,954,801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2025年4月21日,上述表决权放弃安排已生效。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股票自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14日连续有15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永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不低于18.49元/股,根据本公司《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满足“永安转债”的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永安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永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永安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

截至2025年8月11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累计共有884,456,000元“永安转债”转换为本公司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59,403,720股,占“永安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31.67%, “永安转债”余额为人民币2,024,000元(20,24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0.23%。

本次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052,944.98元(含当期利息),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永安转债”提前赎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80,760,572股。

“永安转债”自2025年8月12日摘牌。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贤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杨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贤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5-125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订、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现任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职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止。

基于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修订如因新增或减少条款导致序号变化、标点调整以及交叉索引条款序号的调整等非实质性修订,不再逐条列示。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相关登记、备案结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制订、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订、修订、废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

上述治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第1-8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全文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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