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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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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与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5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102,374,471.52元受让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赛弥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赛本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由于本公司和浙江赛弥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且该控制非暂时的,故该项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可比期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一)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持有公司股份29,368,39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93%。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对2025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相关规定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受市场因素影响,经测算公司存货存在减值,2025年1-9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573.85万元,其中原材料计提2,053.14万元、在产品计提311.61万元、库存商品计提12,174.53万元、发出商品计提34.57万元。

2、坏账准备计提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5年1-9月公司计提坏账损失-678.42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683.19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4.77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5年1-9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3,895.43万元。

二、担保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办理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全资子公司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办理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全资孙公司湖州市中跃化纤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办理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办理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上额度在《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预计担保的公告》范围内。具体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业务范围、期限、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凭证为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庄耀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孙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莉花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690,741.14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52,925.07元。

公司负责人:庄耀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孙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莉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庄耀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孙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莉花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5-099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上述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取消公司监事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原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相关的制度。

2、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如下条款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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