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10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9版)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或备案信息为准,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最终表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新增、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新增、修订了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新增、修订的公司制度将同日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72 证券简称:万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俞杏英女士、俞啸天先生、姚晨华先生、周英女士、李雪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罗丹先生、张跃先生、徐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中,罗丹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本次提名的八名候选人将由公司股东会履行选举程序;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公司拟新设一名职工董事,公司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职工董事,该职工董事将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一并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任期一致。公司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罗丹先生、张跃先生、徐川先生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均已审核无异议。根据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的董事之前,原任董事仍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在此,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履职期间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俞杏英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4年至1987年任绍兴福全工业总公司会计;1988年至1997年从事个体经营;1997年至1999年任绍兴县染料化工厂经理;2000年起历任绍兴万通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万通化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等职务;2003年11月至2019年11月任浙江万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俞杏英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俞杏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100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俞啸天先生: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15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浙江万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任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11月至今,任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俞啸天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啸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3、姚晨华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2年8月至1996年6月任上海染料化工五厂工艺员;1996年6月至1997年2月任常熟市棉花化工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997年4月至2007年3月任宁波华杰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浙江万丰化工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9年11月至今任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姚晨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700,000股,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4、周英女士: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78年8月至1985年6月从事个体经营;1985年7月至1993年7月任绍兴县钱清区羊毛衫厂财务经理;1993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绍兴市越城区对外贸易公司财务经理;2001年1月至2002年12月任浙江万通化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3年1月至2005年8月任绍兴县万通染料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8月至2019年11月任浙江万丰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任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经理;2020年2月至今任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审计部负责人。

周英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卢枫青女士系母女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5、李雪萍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4年9月至2010年2月任城东世纪贝贝幼儿园会计;2010年3月至2019年11月任浙江万丰化工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9年11月至今任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综合管理部主任。

李雪萍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罗丹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特任研究员、院长助理。现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常任教职)、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浦江人才,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罗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2、张跃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常州大学化工本质安全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微化工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副秘书长,江苏微通道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徐川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4年2月至今任绍兴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部经理。

徐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172 证券简称:万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新二村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2-4已经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人应事先告知受托人选,受托人出席会议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

股东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为非法人组织的,应由该组织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该组织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非法人组织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9时至17时

登记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新新二村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会期半天;

3、联系人:卢枫青联系电话:0575-85668072 传真:0575-85623229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下转111版)